常在社会新闻中看到未成年女孩遭遇性侵犯,没有想到男孩也面临这样的事。据东方网报道,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愤怒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
这是多么荒唐可恶的事。如果不是事实确凿,这样的事谁会相信?按照常规性思维,一是事件的主要对象是一个13岁的未成年人,二是还有父母保驾前往,无论如何应该是安全的。但谁曾想这也没有安全可言,不该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而且还是在父母的眼皮底下,还是在一个合法的公共浴场。这就让人恶心了。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怎么连未成年人也不放过?从传统的方面说,当然最有说服力的是道德严重缺失。从实际的方面讲,是浴场超范围经营。重要的是有色情服务,属于违法。但从父母的角度来论,恕笔者直言,父母也有责任,不该带孩子到这种地方。
沐浴场所是个什么地方?虽然都是合法经营,给人提供休闲娱乐,但一般还有一些见不得人的服务。不然,只是沐浴,泡个澡,出身汗,生意绝对不会“兴隆”。看看各个城市里的沐浴场所,哪里不是霓虹灯闪烁,门前摆满了车,热闹非凡。国家旅游局曾经发布《休闲绿皮书》,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沐浴业收入增幅达到12%,全国沐浴业收入达到1400亿元。广州和北京被列为发达休闲城市。旅游部门以一个洗浴业收入增幅来说明国民的休闲状况,在某种意义上是比较贴切的。休闲业或洗浴业的发达,给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收,足以说明国内一些城市人群有愈来愈注重生活质量的因素,也或能说明部分人群和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也有提升的因素。
但是,一个两年内增幅高达12%的洗浴业,在这个行业创造的1400亿元的巨额收入里面,有多少是“公款消费”呢?如果是个人消费,我相信这个产业不会有这么火爆。早在2009年1月,被曝光在网上的浙江某县级市审计局局长的按摩清单,就是公款消费到休闲、娱乐的一个证明;同样在2009年,媒体曝光深圳一个政府网站公告称,全市中高级官员可在指定的省内数家休闲桑拿场所享受公费按摩等“休闲疗养”服务,其公款消费场所就包括多家知名温泉度假、海滨假日酒店以及多家休闲中心等。所以,这是一个主要由公款支撑的行业。陈女士一家的沐浴票,还是朋友送的“凭费票”。这“免费票”可能不免费,说不定是由公款买单了。
话说到这里,如果男孩被“性服务”之后,由公款买单,陈女士不知道,男孩也不说出来,事情就被隐瞒了。碰巧的是陈女士自己买单,才发现了这种令人难以容忍的事。这一次沐浴,相信陈女士要后悔一辈子,男孩要后悔一辈子。当然,出了这样龌龊的事,陈女士没有沉默,而是选择报警。这足以说明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无色不兴。在浴场“性服务”男孩,反映出这些场所的色情交易有多么猖獗。为了社会肌体的健康,这种糟粕必须彻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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