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公选,本不应该成为新鲜事。一校之长嘛,从古至今都有相应的要求。何况是大学校长?然而,在几十年的任命体制下,这事突然有了变化,说有两所学校校长要公选了,也是就引起了教育界的关注。这两所大学就是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一南一北,遥相呼应。
所谓公选,就是公开选拔吧,从思想、学术、能力等方面提些要求,然后通过报名、考试、答辩、任命等等程序,成为一校之长。这类公选,在一些乡镇早已搞过。所不同的只是这次大学公选,且是校长,而不是最底层的乡镇长。高等教育界因此就十分看好,毕竟是第一次嘛。我们不是在鞭挞大学衙门化吗?大学领导官员化吗?公选也算是一次变革,一项重视民意的举措。
对于大学而言,这是教授们希望看到的。因为他们渴望懂教育、善管理、有真才实学的领导者管理大学。但恕我直言,这类公选恐怕只是听起来很美,与现实有很大差距。最重要的不在那些公选程序上,而是在公选上的校长能有多大的执政空间?他得权力有多大?按常理既是校长,他在人事权上,应该有直接聘任系主任的权力和聘任教授的权力。可是这可能么?
在现行体制下,还不会那么放手,因为是公办大学。有“公”字顶在头上,就意味着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转圈,要打破常规和改革,还没有走得那么远。诸如要办好大学,必是教授治校,要做起来不仅是难事,恐怕也不会有结果吧。原先那些公选过的地方,之后与其它地方相比,也没有什么两样。
事情就怕说透。因此大学校长公选之事,也仅只是一时美谈。大学所得到的,当然也仅只是选了个校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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