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官”与“狗官”,这一类似于把人划分为“好人”与“坏人”的说法,在中国民间较为普及,而通过官员讲出来,甄别出来,应该算是极为少见。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狗官”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是一公害。据报道,2011年就查出处级以上违纪违法官员4800多名,其中777人移送司法机关。这些违法者,应该就是“狗官”吧。
说这个话者不是一般官员,而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他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作总结讲话时告诫台下的公仆们:领导干部要做“人官”,不做老百姓骂的“狗官”。在这样的会议上口出此言,对于官员队伍建设已经是一个大问题了。
做“人官”还是做“狗官”?客观说来并不是新的命题。从封建社会以来,不仅是为官者的分水岭,也是老百姓评判官员优劣的标尺。
对那些恪守为官原则,为民除暴安良,做实事善事的官员,老百姓称之为好官。好官就是汪洋说的“人官”,做的是人事,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他们首先是成为一个好人,其次才成为好官的。不是好人或者不是“人”,就根本做不了一个“人官”。
对于那些贪赃枉法,独霸一方,欺压、盘剥和坑害老百姓,且无恶不作的官员,老百姓称之为“狗官”。狗的秉性就是趋炎附势,倚强凌弱。“狗官”自然承袭了这一秉性,对处于弱势的老百姓随意欺压,千方百计推入水深火热中而后快,以显示权力和威望。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狗官”们的恣意妄为和胆大包天,已经使官德丧失,背离党的宗旨,以鱼肉主人为目标。身为“狗官”,前提必不是人,因而做的事都是狗事。汉代的贾谊说:“自古至于今,与民有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大意是从古到今,凡是与人民作对的,早晚都要被人民所战胜和唾弃。广东汕尾、云南孟连农村发生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人官”与“狗官”,仅是一字之差,其实已经是两个相反的方向。如何做“人官”,而不做“狗官”?涉及到制度,还不仅仅是讲个话和作个要求,就能改变的。做“人官”难,要受制于老百姓,受制于民意。当“狗官”容易,只要看一个人的脸色行事,把下面的人视为草芥,依着狗性并使之张扬就可。
“但得清官吏不横,便是村民歌舞时。”这是陆游诗中的愿望。行文至此,借来一用。“吏不横”的前提,必然是老百姓挺起主人的脊梁。不然,的确还需时日,还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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