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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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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慈善何必设奖

(2012-01-06 16: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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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随笔

杂谈

    最近,民政部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进行评选表彰2011年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这届慈善奖设立了一些标准,如最具爱心个人及企业,年度捐献资金均需达到100万元以上。

    设置一个奖项或对奖项设置一些标准,是一种习惯做法,从来都被社会所接受。但慈善奖设置标准,却遭遇了许多质疑。大致其中有这样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捐款多少,都是慈善,评奖设立标准不合适;一种观点认为,慈善是爱心的体现,而慈善奖则是对爱的奖励,并通过奖励的方式起到引导作用,从而实现更大的慈善。

    鄙人是赞成第一种观点的。既然是慈善,何必奖励?慈善对社会而言,是财富的再分配方式;对个人而言,是乐善好施,爱心无贵贱,穷人捐一元,富人捐几百万、几千万,同样奉献的都是爱心,而不是要去谋取一个奖项。有爱心有能力的人,不设一个门槛,人家也会跨过门槛。有能力无爱心之人,就是那个光环多么诱人,恐怕也不会理睬。设了一个奖,规定了评奖的条件,就玷污了爱心,在多与少之间划分贵贱优劣。这样,慈善就变味了,还叫慈善么?你奖的是多捐款者,但无意中伤害了其他人。奖励不但不能起到良好的社会影响,相反会起到误导,伤害慈善。

    奖励,并不是一切事情都可设立,要看其本质。慈善作为爱心活动,体现的是行善施爱,是自觉行为,不是去图虚名。如果图虚名,就不是慈善了。此举显然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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