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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创作需要原创力

(2010-09-08 1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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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杂谈

(已发表)

    每天晚上打开电视,数以亿计的观众就会被这样一种现象所裹挟和劫持:各大卫视正强力推出根据一些名著改编的电视连续剧(比如新《红楼梦》),或者一些传统的古装剧(比如《活佛济公》),将电视剧播出的黄金时段几乎垄断,让观众别无选择,陷入莫名的无奈和焦虑之中,接受精神的折磨和煎熬。而且一些电视剧重复改编,拍摄和制作太粗燥和随意,有胡弄观众之嫌。

    电视剧播出的这种“一窝峰”现象,表面看来是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满足观众精神生活需求,以提高收视率,为电视台赢得更多客户,增强资金实力和影响力。但实际上是电视剧创作严重乏力,已经缺钙,患了软骨病,使之离现实越来越远,与“历史古装”打得火热,哪怕宫殿里的丁点传闻、原著中一个无关紧要的情节,都会被“深入挖掘”,饱和改编,不给观众留下一点思想空间,把事情说得一清二楚。真不明白这样的电视剧还是不是艺术?还是不是弘扬主旋律?还是不是与“喜闻乐见”有关?

    电视剧创作,本是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激发创作活力,创作出反映时代变革的现实主义作品。而我们都弱化了这一点,厚古薄今,难以欣赏到现实主义佳作。文艺创作需要很强的原创力,电视剧创作也不例外。如果去改编一个历史剧,是省心省力,节约成本的。这叫踩着前人的脚印走,不走弯路,所不同的只是把前人留下的脚印穿上鞋,然后扩展放大。实际上,这已经背离了原著精神,走得远了。如果要创作一个反映现实的作品,要深入生活,熟悉生活,了解人物命运,是坐在电脑前难以完成的事,就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远比改编艰难多了。既然如此,何不找轻巧的活干?于是,我们的眼前总是晃动着似是而非的古装人物,说着粗话的英雄形象。

    原创力严重乏力是一切艺术形式最忌讳的死穴。文化得以传承,就是原创力充分发酵的结果。记录时代,反映时代,需要强劲的原创力。电视剧创作也不例外。否则,我们将给时代留下一段空白,还谈什么社会责任感、历史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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