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旴旸:没有艰辛,便无所获--九月工作总结
(2012-10-09 15: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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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旴旸路在前方月度总结杂谈 |
分类: 博主动态 |
没有艰辛,便无所获
——九月工作总结
九月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月度,以往的十六年,都会在此时背上书包走进校园。而今年的九月,更加感受到自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每天穿梭于这个繁华的都市,早已不是学生时代那三点一线式的生活,早已结束不正常不规律的作息,如今已习惯早睡早起,已习惯繁忙的工作和快捷的生活节奏,学会社会种种待人接物、运行规则。
我想这就是成长,这是学校无法带给我的。“没有艰辛,便无所获”,放在QQ签名上一个月没有变,这是我本月最深的体会。
以前总是认为学习轻松可以临时抱佛脚,现在知道了学习东西之必要及出社会后进修代价之昂贵;以前总是认为生活轻松毫无压力,现在感觉到肩上承载的厚厚希望和责任;以前总是认为工作轻松可以随时松懈,现在感受到为自己而战的人永远都要枕戈待旦。一个人的成长,必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伴随着自己的汗水和付出,从经验中学习,从阵痛中领悟,从失败中总结,才能慢慢成长,逐步走向成功。
这个月我一直都觉得是我从实习到正式工作最忙碌的一个月,现将自己本月的工作情况、感想、收获等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方面
诉讼案件:
1.广州**公司诉东莞**公司借用合同纠纷案(合办律师:潘筱云)
2012-9-3(0.5小时) 打去东莞市东城法庭询问立案事宜,未得到回复。
2012-9-10(0.5小时)再次和东莞东城法庭确认立案进度,回复说。
2012-9-12(1小时) 收到东莞法院通知,转告广州**公司缴费事宜。
2012-9-13(0.5小时) 解答**公司梁经理关于诉讼费计算规则的咨询。
2012-9-14(0.5小时)将**公司的缴费回执单传真至东莞法院并致电,其确认收到,答复说本周内会查银行账单,看是否到账。
2012-9-19(0.5小时)东莞法院说已收到银行账款,通知过去完善立案手续。
2012-9-20(6小时)出差东莞,去东城法院拿受理通知书、缴费发票等相关材料。
2012-9-27(0.5小时)将从东莞法院拿回的缴费发票寄给广州**并致电梁经理,通知其注意查收。
2012-9-28(0.5小时)前期手续已完成,等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2.深圳**公司诉刘**承揽合同纠纷案(合办律师:黄亮平)
2012-9-3(0.5小时) 和深圳市仲裁委沟通工作进度,其回复说暂未收到银行转账单。
2012-9-10(0.5小时) 再次和深圳市仲裁委沟通工作进度,其回复说已查到转账,会进一步安排进度。
2012-9-19(0.5小时) 致电深圳仲裁委,跟进案件进程,仲裁委秘书说下星期确定开庭时间。
2012-9-26(0.5小时)继续跟进本案,仲裁委秘书说本周会安排开庭时间。
3.顺德**公司诉**公司借用合同纠纷案(合办律师:涂崇义)
2012-9-6(4小时) 准备顺德**公司诉**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写好民事起诉状、盖所函、准备其他资料等。
2012-9-11 (10小时)和涂律师去顺德出差,立案,在顺德过夜。
2012-9-18(0.5小时)顺德法院打电话通知已收到诉讼费,要求律师过去完善立案手续
2012-9-20(5小时)去顺德法院拿受理通知书、缴费发票等相关材料。
2012-9-22(0.5小时)前期手续已完成,等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4.广州**家具诉**公司借款纠纷案(合办律师:张姗姗)
2012-9-22(3小时) 整理所需文件清单发给当事人。
2012-9-24(3小时) 和张姗姗律师讨论案件并修改律师函。
2012-9-25(1小时) 收到当事人寄回的材料并整理,等律师函回执。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1.广州**
2012- 9-14(1小时) 修改**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2012-9-18(2小时)
2.**啤酒公司
略。
本月无时间介入其他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管理事务。
专项法律服务
1.**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合办律师:李纲)
9.14和陈总、王总商谈并签合同
9.19和李纲律师、薛红律师开会,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9.23和李纲律师准备明天去**的相关资料
9.24和李纲律师去**公司和陈总、徐总及公司高管举行会谈,收集材料;
9.26找小罗姐开发票,并将顾问合同、发票等寄往**公司
**公司的特许经营项目我全力配合李纲律师,李纲律师把控全局的能力非常强,现在项目正按照我们原定计划在进行。针对这个项目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自己的体会,另一篇是对特许经营中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1.网站建设事宜
略。
2.高校巡回演讲之**大学法学院赞助事宜
略。
二、创作、学习方面
本月为张律师及所里写的文章主要有:
(1)
(2)
(3)
(4)
(5)
(6)
(7)
(8)
(9)
本月发在自己新浪博客和法律博客上的主要有:
(1)
(2)
(3)
(4)
(5)
(6)
本月参加的培训及讲座主要有:
(1)9.7号在所里参加第二届金鹏演讲沙龙,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了第三名。以后还得继续参加这类型的活动,对培养自己的临场表达能力非常有帮助。如果律协还举办的话,可以重新去到市律协参加演讲沙龙。
(2)9.14下午参加郭黎民律师的培训,实用性较强,但只是剖析法条,没有案例分析,大家都反映讲座的趣味性稍微欠缺。
(3)9.21参加李纲律师的应收账款管理培训讲座,学习到了律师的一种新型切入到企业中的方法。
(4)9.21参加杨亮律师的碳排放交易培训讲座,觉得这方面的市场挺大的,但很难在这一版块的律所业务有所突破。
本月学习的看过的书籍主要有:
看了《请给我结果》,这本书对我影响非常大,让我明白老板的思维和助手的思维区别在哪,以后工作应注意哪些方面。
略。
三、工作中的一些感悟
1.本月在哪些地方成长了?
首先,在面对客户的时候更有自信而又更为谦卑,这是从李纲律师身上学到的。去沸特的那一天,我们进行了长达一天的沟通,李纲律师说非常喜欢和有思想的年轻人碰撞。在与客户交流的时候,一定要把握住“度”,也就是说,一方面要自信,树立自己是法律专家的绝对权威;另一方面要谦卑,这并不矛盾,面对客户需要诚恳,牢记自己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客户成就的心。我想这样的技巧需要长期的锻炼和大量的经验,如果某一天我能达到这个境界,我就能做合伙人了。
其次,在心态方面放平和,这是从黄亮平律师身上学到的。其实一直以来我在《路在前方》系列里写了大量关于心态篇的文章,都是说做律师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满激情和动力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很多律师看了我的文章都说年轻人充满理想和激情,黄亮平律师则说其实做律师最主要的是一颗平常心,无论面对大小客户、大小案件、大小事务都泰然处之,这才是一个成功律师的标准。我想以后我会将心态放平和,不再急于求成,而是在努力的前提下按照正常途径,将基础打牢,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
再次,不断自我激励,继续保持努力奋斗的良好状态。27号张律师请我们吃饭的时候讲的一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男人的成功,就在于让自己的女人以后点菜的时候可以不看右边。也许人的一生并不是单单追求物质财富的,也许幸福与贫富无关,与内心相连,而说着这样话的人心里总是会想着去追逐财富摆脱贫穷,因为没有人甘于现状。凭借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爱的人越过越好,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要求。
最后,略。
2.名片
9月份在外面应酬的机会比较多,周末经常是排满的,有时候是和自己很熟的朋友,和我差不多水平;有时候会接触一些事业有一定成就的人,当然,不管怎样,坐等案源的方式肯定是不适合时代对律师的要求了,必须主动走出去,在这方面我认为自己的意识和做法还是非常好的。本月共派出15张名片,共收到6张名片,对比上个月派出和收到的名片都更少。但名片不在数量而在质量,关键是充分利用好。
3.部门建设
本月部门建设还是有较大进步的,7号的时候我们通过了部门工作计划及部门制度,14号我们照了集体照,包括部门培训讲座也做得非常好,下一次就轮到王学卫律师的企业刑事风险管理讲座了,我认为张律师再统筹一下会比较好。而且现在所里已掀起一股培训的热潮了,每周五都排满了,还有几位律师在排队等着讲课,这都是张律师的功劳。
4.本月要忏悔的地方
做的不足的地方有很多,这些也正是自己以后需改进的地方和能够成长的地方。
有一天没有发成长信息,倒不是太忙,是因为太多杂事堆着一起,容易让人疏忽。
有两天早上迟到了,除此之外基本上都是八点半踩点到所里。每次到所里都看到龚建群和胡莲娣,我们几个都互相调侃说轮流排第一。
5.所里事务
所里对宣传工作加大了力度,成立了一个通讯小组,专门负责网站的建设和通讯稿的写作。第一届通讯员有**,略。
还有所里的法律简报,略。
四、一些建议
第一,招一名实习生。我记得张律师之前在微博的签名就是关心中国律师未来,关爱青年律师成长,这让我非常感动。正如张律师所说回报社会,回报行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律师。我想如果我以后成为了合伙人,一定会每年招一个实习生,因为这些年轻人会永远记得我,这就是一个人的影响力。无论他之后会不会成为律师,走的是哪一条路,都会想起当初有个老律师给了他实习的机会,带他见识过律师这个行业。另外,招实习生的成本不会很高,可以采取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递增,**元封顶的方式。招实习生就是一份力量,能干的事情有很多,我的设想是可以分担一下****,让其他主力全身心发展专业,在写东西的方面会少放一些心思、时间和精力。
第二,建立新型分配机制,和合办律师确认规则。我想,既然作为一个长期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对分配机制商量一个规则。略。
第三,略。
五、结语
在这个世界,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有陷阱。
任何时候都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大化,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才能获得等量的回报。这个过程是艰辛和漫长的,而又是值得的。我们用一生去奋斗和拼搏,经历后暮然回首,一定会感谢曾经付出艰辛的自己,因为没有艰辛,便无所获。
最后,还是要感谢张律师的悉心指导,感谢林师兄的帮助和支持,我会不断努力,越做越好。
邹旴旸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