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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

(2023-04-08 20:11:04)
标签:

医疗纠纷

分类: 公开


1、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术前讨论,一般应术前1-2天进行。

2、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 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 ; 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 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传染性或感染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 2-3 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5、四类手术或其他重大、疑难手术邀请了外院医生手术时,外院医生应参加术前讨论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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