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现场,如何取得和封存现场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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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现场,如何取得和封存现场实物?
如果患者是在输血输液治疗过程中,短时间内立即出现危急情况或者患者及其家属高度怀疑输液制品的质量和进货渠道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取得现场的实物证据
如果是输注血液制品的,包括全血成分输血(血红细胞血小板等)血液人工制成品(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血液替代品(706代血浆血代等),在输液袋的袋口上往往有许多小管,这些小管就是为取样准备的
即使整袋的血液输注完毕,这些小管子里面也储存有一定量的残余液体,这些液体就可以作为日后医疗鉴定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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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往往是低温保存的,对温度的升高比较敏感因此,在取得了输血袋后,应当及时低温保存如果没有低温保存条件的,可以及时要求法院或者医疗机构保存在血液袋的封口或者小管子上粘贴由双方签字的小胶布条,如果怕见光分解的,要内衬黑色的塑料袋
如果是输注药物液体的,现在的输液容器多数为250ml或者500ml的玻璃瓶,患者及其家属应当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将该玻璃瓶封存在有穿刺点的橡胶瓶塞上用无菌棉覆盖并用小胶布条密封,或者封存于牛皮纸信封内双方在封条或者包裹物上签字,由医疗机构保存
医疗纠纷律师认为需要低温保存的,应当及时低温保存如果药液怕见光分解的,要内衬黑色的塑料袋如果输液制品为塑料袋包装的,封存方法与封存血液制品方法相同药物及血液制品的检测应当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将最终的鉴定结论作为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