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如何理解医疗损害责任中的意外事件?

(2020-06-12 11:08:1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31/1564560098523099.jpg

如何理解医疗损害责任中的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在医疗意外的情况下,因为损害后果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而突发的,而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损害,医疗机构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医疗意外则医务人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医疗意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术中死亡或术后出现严重后遗症者。

(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过敏反应考。

(3)病员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况,来不及抢救者。


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所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

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明了情况并征得其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者。

经检修的医疗器械,在操作过程中突发故障影响正常操作,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仍导致不良后果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