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义务的认定需要考虑到哪些影响因素
标签: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律师 |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23/1563867391370880.jpg
注意义务的认定需要考虑到哪些影响因素
根据《医疗损害责任解释》第16条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医务人员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就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达到的医疗水准医务人员在实施特定医疗行为时,不得低于其行为在临床上应有的医疗水准,否则,医务人员就违反了其应负的注意义务,而存在医疗上的过失,如果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引起对患者的侵权责任可见,医疗水准直接关系到医师注意义务的认定医疗活动具有专门性地域性紧急性个体差异性等特征,这决定了医疗过失的认定,医疗律师认为除了考虑医生的一般注意义务和医疗水准之外,还必须考虑下列因素对医疗过失认定产生的影响:
(1)医疗条件
医疗条件与治疗能力密切相关,综合性大医院往往技术先进设备齐全人才丰富,而小医院在设备技术人才等方面,都与综合性大医院相差甚远,在治疗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方面相差悬殊,因此,在认定过失时,必须考虑到医疗条件对医疗行为产生的影响
(2)医疗水准
医疗水准可分为学术上的医疗水准和临床中的医疗水准,前者为学术界所认可的研究水准,后者为实践中的经验水准,属普通实施的技术,判断医生是否履行注意义务的基准应当以实践中的医疗水准为依据
(3)地域因素
落后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药品等方面,都不同程度的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存在医疗水平上的差异。
可能达到发达地区的水平,判断医疗过失应结合该地区具体情况依据地区的标准进行判断时可以考虑降低落后地区医方的注意义务
(4)医疗的专门性因素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现代医疗技术日趋高度专业化,具体表现在,医院的专门化和医生分工日益专业化医务工作者有医生护士检验师麻醉师药剂师之分,综合性医院分为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科室,每个科室都有专门的医师,他们的注意标准应以其所属的专业而加以判断,从专业分工的角度,专科医师对其专门领域内的注意义务,要高于一般医师的注意义务,而对其专业领域之外的医疗行为,其注意义务不能等同于该领域的专门医生,法律应结合该医生的具体情况加以衡量,法律对某领域内的专门医生所要求的注意义务,应该以该领域的一般医疗水准为判断标准,如果医生因医疗技术水平低于该领域的一般水准而造成患者损害时,可以认定医生存在医疗过失
(5)医疗上的紧急因素
因为伤病多有突发性抢救,很难要求采取紧急救治时与正常治疗达到一样完备的水准,医疗上的紧急性主要体现在,危急重症的抢救或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难以预见或即使预见也难以避免的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医生一般不能像在正常情况下那样,对患者的病情及症状做详细的检查诊断,而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技术对病症迅速作出判断,并及时安排抢救,以尽可能排除危险,挽救患者的生命在紧急情况下医生的判断能力思维能力和预见能力,低于正常情况,其注意义务通常也应低于一般的医疗情况
(6)医疗特异性因素
特异性因素是指,特殊体质和病态表现,患者因自身体质差异发病时表现症状,有时使医疗机构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在此时不应仅从事后的结果进行反推,判断是否存在误诊,而应当以就诊时的症状表现作为判断依据故即使从结果分析属于误诊,但只要基于病发时的症状,医生严格履彳¥职责,无过失违反诊疗常规,仍应属于并未违反医疗注意义务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