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因未申请尸检导致死亡屌因无法査明,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2020-04-28 15:54:35)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23/1563854592678116.jpg

因未申请尸检导致死亡屌因无法査明,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尸检是查找死者死因最直接,最科学的方法但是死亡原因仅仅是案件事实的一种,确定了患者的死亡原因并不等于确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或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

医疗律师认为尸检的启动主要由患方提起,但前提是医疗机构要履行尸检的说朋告知义务患方未申请尸检,导致死亡原因无法查明的,需要分清具体情况:如果是医疗机构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导致患者无法申请,从而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尽到了说明告知义务,但患者拒不申请尸检,拒不查清死亡廣因的,当由患方承担死因不清事实无法査明举证不能的后果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要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死亡原因这一事实要件能否证明,并不影响患方对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医疗鉴定需根据造成患者损害结果的原因来判断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在患者死亡的病历,尸检是确定患者死亡原因的最准确方式,尸检无法进行就无法认定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如果死亡原因影响到医疗过错的鉴定,导致无法鉴定无法查明侵权要件中过错或因果关系的,则根据尸检中的医患双方的过错来确定举证不能的后果如果无法进行尸检并不影响鉴定机构依据病历确定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则不发生举证责任的问题

例如,在于某某王某某诉某油田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因病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医务人员经诊断为其注射药物治疗患者因出现水疱再次来到医疗机构治疗,助理执业医师对患者作出水痘的诊断并开具药物患者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医生告知患者所患疾病为传染病,须到有传染科的医疗机构治疗,但最终患者经医治无效死亡者家属考虑到患者所患疾病可能为传染病,故在未做尸检的情况下将患者尸体处理本案中医疗机构已经履行尸检告知的义务,但是尸体被家属自行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实施,无法进行尸检,也就无法明确患者死亡的原因因此,应认定医疗机构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