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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的多重归责体系是什么?

(2020-04-21 12:40:2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23/1563850626537198.jpg

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的多重归责体系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的多重归责体系,包括

(1)对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实施、因果关系和过失,在证明责任上岗,实行一般的举证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四个要件均须由受害患者承担举证责任

(2)对医疗伦理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对医疗产品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产品责任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产品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解释》第4条规定: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于过错和因果关系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存在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为了缓和患者的举证责任,司法解释允许患者通过申请专业鉴定辅助举证但是,这并不影响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以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均属于过错责任原则范畴,过错仍然需要由患者一方举证证明

医疗律师认为,简而言之,在医疗损害赔偿的体系内,医疗技术损害赔偿与医疗伦理损害赔偿均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产品损害赔偿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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