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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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诉讼费用
由于诉讼费的缴纳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按照分段累计计算的,对于没有接触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计算起来并不方便,因此,给大家一个速算表:
财产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减额)缴纳诉讼费用级数诉讼标的金额费率速算增减额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2%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1.5%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1%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0.8%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0.7%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0.6%
10超过2000万元的0.5%41800元
例如:诉讼标的额为30万元,需要缴纳的诉讼费=300000×1.5%+1300=5800元按照这个速算表,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自己计算出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
按照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的时候,可以只按照全部诉讼费的一半收取;如果案件可以在三个月内按照简易程序审结的,则不再收取另一半诉讼费;如果案件不能够通过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则法院会要求原告方补缴另一半诉讼费。
但是,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常常看到由于医疗诉讼的技术专业性,往往需要“鉴定”,其诉讼程序的时间往往要超过三个月,甚至需要六个月,因此,在立案时,有的法院要求缴纳全部诉讼费用,有的法院要求缴纳一半诉讼费。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准备立案时应当准确计算诉讼费用,并且建议带足诉讼费,以免由于没有按时缴纳诉讼费而没有立上案,或者按照撤诉处理。
《诉讼费交纳办法》充分考虑到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条件,因此,在该规定的中部,特别规定了医疗纠纷是可以申请“诉讼费缴纳减缴、免缴、缓缴”的情况。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不能够立案的,可以在立案的同时申请减免、缓缴诉讼费用。
医疗事故律师认为要说明的是,该申请手续是比较多的。往往需要患者及其家属所在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近期开出的,证明患者及其家属经济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的证明;同时需要由上述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部门开具的,证明患者及其家属确实需要法律救助的“救助函”。由于各个地方对于“生活困难”的标准,“法律援助”标准要求不同;对于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因此,具体的事宜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前向立案法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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