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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如何赔偿

(2020-04-07 09:56:5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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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根据此规定,在实际理解操作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1)医疗机构对由于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的药品费用,承担当地《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所规定的药物的费用;如需购买该范围以外的药品并且该范围中确无可替代治疗药品,医疗机构也应承担相应费用。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受害人一般只能在当地医院治疗,并使用当地公费报销范围的药品,除非该伤害不使用公费报销范围以外的药品,不能治愈或减轻伤害。否则,不属于赔偿范围。受害人未经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也不予赔偿。


(2)医疗机构只承担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人身损害所增加的治疗费用,不负责治疗原疾病及其并发症的费用。


(3)后续治疗费。因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必须进行后续检查、治疗、康复项目的费用,也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该部分的计算较为复杂,该费用是指将来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是二期手术费,也可以是因医疗依赖所产生的必然医疗开支。因此,对于该费用的确定,不能简单根据患方提供的诊断证明或者专家建议,而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程序,且评估时应该考虑患者生活地区的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括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该条款实际是要求专家鉴定组就患者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和护理进行医学评估。但是,单纯的医学评估并不能解决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律师发现法院往往通过法医学鉴定以确定继续治疗费的数额,而法医多通过咨询相关医学专家来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基本医疗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实践中,该部分费用可以参照疾病的常规治疗和护理标准进行计算。例如,肿瘤患者化疗药物的选择应按国内普通化疗药物的价格进行计算,而不应按进口同类药物计算。另外,继续治疗费的计算之所以重要,还在于该部分费用往往在医疗事故全部赔偿费用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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