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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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给予违反行政法规的直接责任人员的一种制裁措施。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人员;
(2)行政处分适用的是一般的违法失职行为;
(3)实施行政处分的机关必须是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行政领导机关(含同级或上级);
(4)行政处分只能由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执行。
医疗事故律师认为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1)警告,是对于违法失职和违反纪律但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是初犯的人员进行书面谴责。
(2)记过、记大过,适用于虽有违法乱纪行为并应受处罚的人员,但仍可继续担任现职的人员。
(3)降级、降职,适用于违法乱纪行为较为严重,不能继续担任现职的人员,无职可撤的,可以降低其工资级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人员,必要时可以同时降级。受到撤职处分的人员,一年内不得提职、提级。
(4)留用察看,适用于严重违法失职,屡教不改,不适用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担任公职的人员,应当开除,但为了使其有最后的悔改机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从宽处理的人员。察看期间为1~2年,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给生活费。察看期满,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5)开除,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造成严重损失,屡教不改或者不可救药的,不适合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继续担任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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