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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病历的重要性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11月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认为从记录形式可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二者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资料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判定是否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对于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必须得到切实的保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严禁涂改、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五十八条则对上述相关行为作出了予以处罚的规定,并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方面有权复印相关病历资料以落实患者的知情权,另外,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文件更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病历资料的保存、修改等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规定的目的都在于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完整,更好地客观公正地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病历一直是医疗纠纷中的一个敏感话题。病历材料是以文字、图像、数据等内容来证明某种医疗行为事实的依据,属于书证的一种。
病历材料其内容不仅能证明该医疗行为事实,而且能够直接证明该医疗行为的主要事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历资料既可证明医患之间诊疗关系的客观存在,又可证明整个医疗行为的客观过程,可见病历资料的证明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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