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医疗机构共同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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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医疗机构共同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入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损害责任解释》第19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医疗机和
因此,患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诊,多家医疗机构的行为均与患者损害有因果关系的,广州医疗纠纷律师认为患者可以将多家医疗机构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