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脑炎患儿被输错药后死亡,案件真相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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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一个标题为“5岁脑炎患儿被输错药身亡”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案件简要经过如下:
2019年9月8日,5岁的患儿朱某某因“病毒性脑炎”入住宜兴市人民医院,当班护士按医嘱为其输注“甘露醇”时误将“甲硝唑”静滴,后患儿病情加重,转至苏州儿童医院救治,当晚因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死亡诊断为“急性坏死性脑病”
2019年10月14日,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此事发布官方通报后,案件快速发酵,各大媒体,微信公众号争相报道。
截止今日上午,百度上有3850000个相关信息
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也在转载,南方都市报,人民网,广州日报的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文章,2天的时间就超过了10万+的阅读量。
案件目前在协商处理中,相对于赔偿额,家属更关心的是案件真相,即患儿到底是因何而死?
一、患儿因输错药而死?
在沸沸扬扬的报道中,不少媒体的标题是“输错药致患儿死亡,宜兴卫健委回应……”、“输错药水,患儿死亡,望悲剧不再发生”、“5岁脑炎患儿被输错药死亡”等等,以上信息一看就给案件下了定论,即患儿是因为输错药死亡,但是细看内容却没有任何相关的依据。
二、医方仅有轻微责任?
依据新华社、广州日报的报道,案件经过专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医方只应承担“轻微责任”,令人遗憾的是,报道没有披露详细的理由。
不管是媒体下的定论,还是鉴定专家的意见,都是结论,而没有理由和依据,这样的结论自然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大家都知道医疗纠纷是一类非常专业的纠纷,不仅涉及医学,还涉及法律,因此,要想搞清楚案件的真相,需要从医学和法律角度着手。
一、需要明确患儿的死亡原因
要想揭示死亡真相,首先需要明确死亡原因。
尸检是确定死亡原因的金标准,从患儿死亡至今,已逾一个月,没有尸检的报道,从时间上可以推断出该案没有做尸检。
没有做尸检,只能从临床上来推断死亡原因,苏州儿童医院依据临床表现,诊断为“急性坏死性脑病”。在医患双方没有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医患双方都需要接受患儿的死因为“急性坏死性脑病”
二、医院有没有过错
关于医院的过错问题,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将医嘱的“甘露醇”拿成“甲硝唑”,明显违反了三查七对的操作规范。
三、医院的过错与患儿的死亡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医方的过错是输错了药水,将“甲硝唑”当成了“甘露醇”,该过错造成的后果有两个,一个是患儿错失了甘露醇的治疗,即没有获得甘露醇的药效,另一个是增加了甲硝唑的毒副作用。
是没有获得甘露醇的药效导致患儿死亡吗?
甘露醇注射液的临床功效是脱水降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据相关报道,患儿入院时,进行了CT检查,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说明患儿不存在明显的脑水肿,因此,没有注射甘露醇问题不大。
是甲硝唑的毒副作用导致患儿死亡吗?
甲硝唑是临床常用的抗厌氧菌药物,并且具有抗厌氧原虫以及抗滴虫作用。但长期或大剂量治疗,有时可引起周围神经病变,短暂癫痫发作等神经中度症状等严重不良反应。对应的临床表现为共济失调、构音障碍、无力、眩晕、恶心、呕吐、感觉损失、视觉障碍或癫痫等。
急性坏死性脑病是一种定义明确的急性发热性疾病,发病过程是一个爆发的过程,患者发病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昏迷,大部分患者还会出现癫痫、语言不清等症状。大多数医学工作者认为是由于病毒引起的,其中又以流感病毒为主,多发于儿童。
要判断是不是甲硝唑的毒副作用导致患儿死亡,需要从用药的剂量、药物起效的时间、临床表现等方面来综合考虑。
医疗纠纷案件,只有基于医学和法律的角度,才能接近案件的真相,还死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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