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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国务院应该直接领导控烟履约工作

(2010-03-02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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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建议国务院直接领导国家控烟履约领导小组

 

作为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国,我国已经跨入履约的第五个年头了。四年来的控烟现状显示中国政府控烟履约的进程仍然显得迟缓而艰难。按照《公约》每一缔约方应“设立或加强并资助国家烟草控制协调机构”的要求,建立一个完全摆脱烟草业利益的,坚定维护政府履约立场,领导我国控烟进程的履约机制至关重要。

 

目前中国的控烟履约由工业信息化部牵头, 这样的控烟履约机制,无法摆脱烟草企业利益的牵制,许多触及烟草企业利益的控烟措施都不能得到顺利实施。 

 

烟草控制履约工作涉及国家十多个相关部委,如何有效协调各政府部门,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建立不受烟草企业干扰、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是我国是否能做到善意履约的关键所在。

 

建议国务院成立控烟履约领导小组,改变目前的履约机制,发挥控烟履约相关部门的作用,为实现政府履约承诺做出贡献。

 

目前履约机制在组织结构上偏离了《公约》有关规定. 工信部是否具备足够权力履行职能受到质疑。为履行《公约》,国务院指示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为组长,卫生部、外交部为副组长的八部委(财政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烟草专卖局)组成的履约协调机制。2008年3月机构调整后,履约协调机制的组长由工业与信息化部承担。

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在制定控制烟草的公共卫生政策时,要“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国家烟草专卖局归属工信部管辖,而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至今仍是政企合一。工信部负责控烟履约,就等于让烟草管理、生产、销售部门来负责烟草控制。中国的控烟履约工作一直受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即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干扰,但凡影响到烟草企业利益的控烟措施,他们总以各种形式加以反对或消解。 《公约》在我国生效四年多来,国家层面既未制定控烟规划,也未制定全国控烟法规或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烟草产销量不但未能有效控制,反而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2004卷烟产量为18736亿支,2008年上升到22199亿支。增加的3463亿支卷烟,足可供新增5900余万烟民吸用。相对于西方国家卷烟产量因控烟履约而下降的趋势,我国卷烟产量己从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进而跃升至占世界总量的40%。 

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计划、立法、工商、税务、海关、环境、卫生、文化、影视、教育、民政、质检、监察等十多国家部门和单位。与食品安全一样,多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切实做好履约相关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为实现逐步减少烟草供应与需求的总体目标,达到保护人民健康的根本目的,有必要提高控烟履约协调机制的级别。

 

建议由国务院牵头组建履行《公约》协调领导小组。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财政部、商务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预防腐败局、政企分开的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国务院履约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履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制定烟草控制战略、履约规划及有关政策;提出履行《公约》需制定和调整法律法规的意见;审查履约报告;评估履约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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