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将越来越重视知情同意原则
(2010-09-17 07: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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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
分类: 预防接种概述 |
知情同意是医学伦理学中一条重要原则(高于科学性原则)。我以为这条原则尊重公民个人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对公权利和私权利的平衡,是社会进步的体现。预防接种中同样执行知情同意制度。
对于国家规定应接种的疫苗,所有公民如果没有禁忌症,应该配合国家接种。但这一点与知情同意并不冲突,如果有人执意不愿意接种国家规定的疫苗,我认为是我们没有让TA了解预防接种的好处,没有让TA知道疫苗的安全性,没有让TA感觉到信任和保障,总之,是我们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到位。我们应该通过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服务水平,使TA真正了解相关的知识(知情)并自觉愿意(同意)接种。
2005年之前,预防接种没有明确要求要做知情同意,即使有地区执行某种程度的知情同意,但内容上未做到规范统一。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预防接种要执行告知制度,并规定了具体应该告知相关内容,这就是知情同意的雏形。《条例》颁布后,各地开始尝试各种形式的告知,有口头的也有书面的,有称为告知书或通知单的,也有称为知情同意书的。
现在,书面形式的知情同意书已经成为预防接种的一个重要步骤。所有受种者都应该在预防接种前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请把握好你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出你正确的选择。
后记:
最近接了很多电话,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1/3的电话是向我反映有强制接种情况的。
今天我又接到了我亲戚的电话,他本不准备给自己读幼儿园的孩子接种本次强免疫苗,在知情同意书上的不同意处签了字交给幼儿园。但他今天接到了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问为什么不同意接种?我亲戚说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不需要提供理由。老师又说,那你弄一个什么过敏的医院证明过来,否则她们完不成指标了。我亲戚只好如实相告,说是听了我的分析后不给孩子接种的(4岁半,已接种1次麻苗,2次麻腮风)。老师听说我是内行,就对我亲戚说算了,不要给理由了。
我在这里要呼吁所有家长:卫生部反复宣传的知情同意原则是保障你们权利的强大后盾,千万不要因为某种阻碍或规劝就放弃自己的权利。如果真有强制到底的情况,请务必向当地卫生局和教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