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视”的一期节目,掀起轩然大波。
节目中有一位资深媒体评论员李光一先生临场倒戈,从一个保护动物的支持者变为一个虐待动物的赞成者,在这里我们暂且称之为“李光一现象”。
且不论李光一先生原先是一位资深的财经评论员、理财专家,对动物有多深的理解和见地。至少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普通的民众的一员,“李光一现象”可以反映出动物保护在中国一个普通民众的心里是摇摆不定、毫无立场的。李光一先生用马、恩理论来教育那位爱护动物的女士,她之所以这么聪明,完全是因为吃了肉的缘故。
真没想到,马、恩的理论也可以这么用啊!
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错误,叫偷换概念,和马、恩无关。
吃肉=吃猪肉=吃狗肉=吃猫肉,那是不是可以吃肉=吃人肉?100%的人要说不可以。活人不行死人呢?回答肯定是“也不行”。为什么不行呢?回答很简单:法律规定,但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问到这里,估计至少有一半人答不上来。
其实,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产物。
远古时代是可以吃的,因为不管什么肉,它就是肉。由于食物的匮乏,食物需求大于人文、伦理等道德的需求。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物资的丰富,人类再也不用担心食物的匮乏而导致自身的灭亡,于是产生了更高层次的需求,包含了人文、伦理和道德尊重等各方面的内容,所以人不能吃人是普世真理。
现在,我们比那个时代又进步了。不管我们个人喜欢还是讨厌,动物中的一部分物种(例如狗和猫),通过工作、陪伴等为人类服务的行为,已经和人类中的一部分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可以这样说,这些物种已经进入了人类的社会,是人类社会的一份子。
当同一社会中的一份子要动嘴吃掉另一份子,自然会在社会中产生严重的分歧,所以,这场关于动物保护的冲突也就不奇怪了。
今天,我们保护一个物种,可以是因为他濒临灭绝。但是,相信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了大熊猫,地球不会毁灭,人类也可以依然故我的生存下去。但这也是人类启动的一种非物质的需求,在对于动物的态度上,欧美的民众已经普遍接受了从道德层面上去尊重一个生命,“李光一现象”折射出中国的民众对于这个问题的摇摆不定。
说到根源上的问题,动物保护在中国缺乏最基本的理论支撑。这就是中国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一个重大困惑,连动物保护主义者自身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去保护动物,以爱示人,但终究不能服人。
作者认为,应该从“人必须尊重人,尊重人类社会,尊重社会的每一份子”这个更高的道德立场,建立起中国动物保护的理论基础,才能获得广大民众的共识,让李光一先生坚定不移的坐在保护动物的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