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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不同的意见。
我虽然微不住道,但要履职参政议政,于是只能憋了一段讲话了。
如下:
我认为:所得税的征收以个人为单位,目前状态下还是需要调整了。
在之前是符合中国的国情,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体系的改变,家庭为单位才会成为合理的税收政策。如果不变革,甚至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隐患,我谈两点:
一、家庭平均人均收入
在以前,大家不会觉得分个人或者家庭有什么区别,但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允许二胎的放行,很多高薪收入工作者并非双职工家庭了,以前请保姆带孩子的费用非常低,而现在好多保姆的工资不比白领差多少了,特别是称职的保姆还真不好找。有些家庭就会选择一人上班供养家庭的方式了,这样会有一方没有收入,而有收入这一方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就会有失公允。随着家庭的单个个体的收入增加的同时,面临需要另一半承担了他或她的日常工作,让工作的个人能够不做家庭琐事,而投入到工作中去,这也是价值的体现,特别是有很多子女的家庭,本来计算成家庭平均人均收入就更少,再收取个税不太合理了。
如不改革,将会让很多家庭因为收入问题产生家庭矛盾,就会导致离婚率增多,且还会让“丁克”抬头,不生育的人群增多,这都会影响到今后我国的人口红利等等。
二、社会问题
在中国,三十岁以上未婚的大龄青年,逐年增多,一是因为单身安逸,二是认为找不到满意的另一半,三是觉得结婚和单身没什么区别。这就会埋下今后若干年后的隐患,如造成很大的人口增长问题,以及独居老人的增加,一个人住过于孤僻不是利于工作和生活的,会带来部分社会问题。那么怎么引导他们去解决这一问题喃?以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个极其行之有效的办法,用经济方式去改变生活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是可行的,当你觉得单身承担的赋税更重,就会选择组建家庭,这样无论是对那些单身主义者,还是摇摆不定的独生主义者,都会有一定的引导。
独生主义一旦抬头,若干年后会出现:离婚率增高;人口红利消失;人口负增长;人口老年化严重;独生老年人赡养问题等等,甚至还会影响到中华民族的繁衍。
所以!
我个人认为:以家庭方式征收个税,可以解决目前单身及离婚现象开始增多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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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言后,掌声雷动,久久无法停息,几个老太太激动不已,连声说:对对对,叫我家里那死小子不结婚,搞单身,给他们加税,看他Y的还敢不敢打一辈子光棍。
尼玛,后面就没有反对改革的人敢发言了,哎!再一次终结了会议,为什么每次都这样?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