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2012年24期】
(2012-06-14 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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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政民零距离 |
【城市话题】
【小编的话】《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31日起施行。确定禁烟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加大执法力度……以法律的形式“控烟”,也标志着天津进入了“全民禁烟”阶段。近日,《政民零距离》栏目网友对如何更好地推广《条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网友建议】网友“张先生”说:我觉得在禁烟的同时,最重要的是怎么帮助烟民戒烟。强制烟民不抽烟不太现实,应尽快将戒烟门诊普及到基层医院,为那些产生尼古丁依赖的“瘾君子”提供专业的医疗和救助治疗,并加紧研制更多的烟草替代品等。通过这些人性化措施,舒缓吸烟者对戒烟的抵制情绪,真正地减少烟民数量,从而减少吸烟所产生的危害。
网友“小李”表示,《条例》颁布起来容易,实施起来就难了,谁能天天盯着你吸烟呢?感觉想要真正实施《条例》,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监管才是最重要的!
【政府反馈】市卫生局表示,网民建议已转至相关部门,并在今后施行《条例》的过程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首先,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引起全社会对控制吸烟的广泛认同和密切关注,宣传被动吸烟对身体健康的巨大危害,营造坚决抵制“二手烟”的社会氛围。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案例,通过罚款手段来控制吸烟。资料显示,国外一些国家禁烟效果好,主要是因为罚款金额高,执法力度大。例如:泰国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00铢;西班牙禁烟令当中也明确规定,违反禁烟令的私营企业最高被处以近60万欧元的罚金。
再次,我认为民众的自觉监督和良好的习惯养成是控制吸烟的根本解决途径,而“控烟条例”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这种意识。接下来我认为配合《条例》还应出台一些相关的文件,比如贯彻落实吸烟条例先进评选、公民抵制公共场所吸烟倡议等,从而逐步培养民众的自觉意识、营造控烟的良好氛围。
【编辑点评】仅靠一部法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多年养成的习惯,需要一个长期、反复修正的过程,这其中关键是培养人们的自觉性,在自己得到享受的同时不能有损于他人的利益。法律的施行离不开强制,但是不能只依靠强制。只有建立在社会绝大多数人共识的基础上,法律才能顺利地执行。《条例》的施行也是一样,禁烟不仅仅需要有政策的规范和监管,更需要的是通过唤醒市民的道德意识,让禁烟不能只禁于内而不禁于外。只有让禁烟成为大家的一种生活习惯,我们的生活才能真正地远离香烟的危害。
网民:请问北辰区红荔花园二期为何延期交房?
北辰区答复:经了解,红荔花园位于我区红旗农场地块,为限价商品房项目。经核查,发现该地区在土地出让整理时将中小学、幼儿园等大型非营业公建从住宅地块中划到界外,致使中小学、幼儿园等大型非营业公建的建设单位不明,无法开工建设。经多次与市有关部门协调,2012年5月23日市国土房管局、市建交委联合下发会议纪要(津国土房纪【2012】63号)初步确定未建公建的建设主体,建设方式、资金来源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规划部门正在调整规划方案,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网民:请问河东区二号桥附近的建新农贸市场拆除后,有无新建农贸市场规划?
河东区答复:经区商务委调查,坐落在二号桥地区津塘路与詹庄子路交口的建新农贸市场,始建于2001年,由于年久失修,市场罩棚已经老化,随时有塌陷的危险,同时其他硬件设施以及购物环境都达不到现今我市对菜市场的建设要求。为此经过调研,确定在今年6月中旬至9月底对现有设施进行拆除,新建一个封闭的标准化的菜市场,彻底改善经营和购物环境。在改造施工期间,现有市场内商户将临时安置先锋路临时菜市场经营,由综合执法局、二号桥街道配合建新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市场建成后,该临时市场无条件撤除,商户将迁入新建菜市场内经营。
网民:河西区小海地小二楼地区居民已经拆迁2年多时间了,拆迁合同约定该地区居民于今年底进行还迁。请问还迁房能否及时建成?若不能按时还迁有何解决方法?
河西区答复:经核实,关于小海地小二楼原地还迁问题,现正协调规划等部门做施工前的审批工作,预计在今年6月底可进入整体施工阶段。还迁逾期将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给原地还迁居民一次性发放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兰江里还迁地块仍有11户居民未按拆迁期限搬迁,致使原地开工建设滞后,经有关部门协调,给予部分周边现房安置,具体细则待2012年7月至8月间公布,并通知到户。
网民:津南开发区旺港路上大卡车噪音严重扰民,请问旺港路北门的限高装置何时重新启用?
津南区答复:旺港路自1997年建成后至2011年,并没有设立任何道路限高、限行装置。2011年,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双港)内道路、绿化及景观进行了翻修和改造,并于道路翻修后,为避免大型车辆对新翻修道路造成损坏以及改善开发区内交通秩序,在旺港路南、北及赤龙街西侧设立了3个道路通行限高装置。
经过试运行发现,一是区内企业因限高装置限制了大型客车、货车通行,影响了正常经营,反映较为强烈;二是津南开发区作为工业开发区,不能因维护道路而影响企业生产;三是因过境车辆复杂、流量大,造成限高装置损坏现象较为严重,自2011年10月至今,已先后11次遭到损坏。目前,旺港路北门限高装置正在维修中,并不是废弃不用。
目前,开发区管委会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结合限高装置的使用、维护状况,经研究决定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保障限高通行措施的继续实施:一是积极协调区内有关企业,尽快研究限高装置的限高标准;二是北门维修恢复限高后,加强管理和设施监护,并设立更为明显的限高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