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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松乔:中国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一个新方案

(2019-02-26 07:55:31)
分类: 张其昀李春芬赵松乔陈传康
中国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一个新方案
“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从开始起便是由生产所决定的”(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文本,人民出版社,1955,149页)。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全面地反映自然界的地域分异;每一个被划分出来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域,各有其不同于其他区域的自然特征、发生发展历史以及开发利用和改造方向,在科学认识上和指导生产实践上均有重大意义。因此,不论古今中外,综合自然地理区划都是地理学中心课题之一。
一、我国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工作简史
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研究,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远在公元前五世纪,就已撰写《禹贡》一书,划分全国为“九州”,分别阐述其山川、湖泽、土壤、物产等,这无疑是全世界最早的自然地理区划工作之一。其后,陆续出版了《汉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大唐西域记》、《徐霞客游记》、《大清一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读史方舆纪要》等等优秀区域地理著作。历代正史之中,也都有较详尽的地理志,而各省、府、县还编有大量的地方志,初步统计达9000种之多。
解放后,为了地理科学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工作得到迅速的发展。迄1982年,比较有影响的全国性综合自然区划方案有下列六个:
(1)1954年,林超教授等为了综合性大学地理系教学的需要,第一次进行了较全面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首先根据大地构造将全国划分为四大部分,再按气候状况划分10个“大地区”,再按地貌划分为31个“地区”和105个“亚地区”。
(2)由罗开富教授主编的全国自然地理区划(中国科学院中华地理志编辑部主办)也于1954年完成。首先将全国分为东、西两大半壁,然后,东半壁(湿润)由北而南按温度递增及其在土壤、植被上的反映分为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四个“基本区”,并将垂直分异较突出的康滇单独作另一“基本区”;西半壁(干燥)则根据地势及其所产生的温度差异,划分为蒙新、青藏两个“基本区”,在“基本区”之中,又按地形划分为23个“副区”。
(3)从1956年开始,中国科学院自然区划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一个较大规模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工作。由黄秉维教授主编,在各个部门自然区划工作的基础上,比较全面地总结了以往的经验,集中了许多中外专家的意见,于1958年编写了我国综合自然区划。按照大自然区、热量带、自然地区、自然地带、自然省、自然州、自然县等七级单位系统(前二者为零级,最后二级则在全国区划中未作具体划分),将全国分成3大自然区(东部季风区、蒙新高原区、青藏高原区),6个热量带(赤道带、热带、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寒温带),18个自然地区和亚地区,28个自然地带和亚地带以及90个自然省。其中自然地带和亚地带是整个区划方案的主要分类单位。此次区划,着重考虑了直接参与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基本过程,按照地表自然分异的规律,选取地带性与非地带性单位出现于一个共同系列的原则,每一级单位都有比较明确的定义与划分方法。此外,明确自然地理区划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业。
(4)1961年任美锷教授等对上述方案,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依照自然情况差异的主要矛盾以及改造利用自然的不同方向,将全国分为8个自然区(东北、华北、华中、华南、西南、内蒙古、西北、青藏),23个自然地区和65个自然省。在较高级单位中把地带性与非地带性两种规律统一起来,是本方案的一大有点。1979年出版的《中国自然地理纲要》对本方案进行了补充和较详细的阐述。
(5)1963年,候学煜教授等综合研究了以发展农、林、牧、副、渔为目的的全国自然区划。首先按照温度指标把我国从北而南划分为6个带和一个区(温带、暖温带、半亚热带、亚热带、半热带、热带及青藏高原区),再按水分和温度状况将全国划分为29个自然区,并就各个自然区的农业配置、安排次序、改造利用等方面提出了轮廓性意见。
(6)1980年,全国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为了向中国农业区划和农业自然资源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再一次编写全国综合自然区划方案。首先把全国划分为三大区域(东部季风区域、西北干旱区域和青藏高寒区域);再按温度状况把东部季风区域划分为9个带(寒温带、中温带、暖温带、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南亚热带、边缘热带、中热带和赤道热带),把西北干旱区域分为2个带(干旱中温带、干旱暖温带),青藏高原区域也分为2个带(高原寒带、高原温带);然后根据地貌条件划分全国为37个区(东部21个区,西北12个区,青藏4个区)。
本文在汲取上述各区划方案主要优点的基础上,根据作者历年在全国各地的实地观察以及最近在编写《中国自然地理·总论》一书中的实践和体会,提出下列新的区划方案。
二、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原则和分类单位系统
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拟定一个能够充分反映自然地理环境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区划分类单位系统,我们主要考虑了下列三个原则:
1.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界是一个统一整体,必须把地带性因素和非地带性因素、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现代因素和历史因素等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习用的方法是叠置法,即将若干自然现象的分布图和区划图叠置在一起,得出一定的网格,然后选择其中重叠最多的线条作为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界线。由于自然界各项现象相互联系,这种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选用。但是,自然界各项现象各有其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又各不相同,再加我国许多地方科学资料不全,不可能完整地用这种方法来拟定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单位系统和界线。
另一方面,自然界既是一个具有密切内在联系的综合体,其中一个因素变了,其他自然因素乃至整个自然综合体往往跟着改变,特别是一个主导因素的地域变化,必然导致其他因素和整个自然综合体的改变。一般说,气候(主要是温度和水分条件)和地貌(主要是绝对高度和相对高度)是自然地理环境中两个基本因素,而土壤和植被则是反映自然地理环境的两面明亮的“镜子”,可以从这些主导分异因素的一个或几个着手,来探讨自然地理环境的地域变化,这样做,也便于进行质量、数量的衡量和界线的划定。
2.多级划分的原则
由于区划分类单位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是相对的,因而区划系统应是多级的,从较高的级到较低的级,每一个划分出来的区划单位,其内部相似性逐级增大。但是,为了便于应用和避免繁琐,又鉴于现有科学资料不够平衡,全国性综合自然区划的级别不宜太多,本文暂采用三级区划,即:自然大区(natural realm)→自然地区(natural division)→自然区(natural region)。全国划分为3个自然大区,7个自然地区和33个自然区,在科学资料比较充分的自然其,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四级区——自然亚区(natural sub-region)。最低级的综合自然区划单位(五级区或自然小区,natural area),在全国范围内暂不进行划分。
3.主要为农业服务的原则
进行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各地区的基本自然地理情况;摸清各地区自然资源的家底,为因地制宜开发利用自然地理环境提供科学依据;探讨各种自然条件对生产建设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特别是对自然灾害的研究,为因害设防、控制和改造不利自然条件提供基本数据。迄今,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84%,而农业生产与自然地理环境之间关系密切,并且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愈高,进行综合自然区划与综合农业区划就愈有必要。因此,当前我国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应主要为农业服务,所拟定区划分类系统和指标应尽量采用那些与农业生产有较大关系的,例如温度、水分、植被、土壤等;实际上,这些因素本来就是自然地理环境中的主导分异因素。应当指出,主要为农业服务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既要重视当前的利益,也要考虑长远需要。因此,区划分类单位系统和界线既要以目前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来衡量,也要从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方向来考虑。
此外,拟定中国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分类单位系统,应尽量注意与亚洲邻国和世界各国的区划相衔接,以便相互比较。
三、三大自然区
根据我国自然地理环境中最主要的地域差异,即:纬度和海陆分布等地理位置的差异;地势轮廓及新构造运动的差异;气候主要特征的差异;自然历史演变的主要差异;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以及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方向之差异。全国首先可分为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寒区等三大自然区。这是我国综合自然地理区划单位的第一级。其主要自然特征简述如下。
1.东部季风区
这是亚洲季风区的一部分,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5%,总人口96%。与西北干旱区的界线大致为干燥度1.2~1.5的等值线,与青藏高寒地区则以2500~3000米等高线为界。本大区主要自然特征为:
(1)首先是湿润的季风气候占统治地位,干燥度大部分在1.0以下(一部分为1.0~1.5),全年风向和降水均按季节有明显的变化和更替,夏季海洋季风的影响很显著。
(2)新构造运动上升幅度一般不大,海拔超过2000米以上的山岭不多,没有现代冰川,绝大部分地面海拔1000米以下。在钦州-郑州-北京-鸥浦一线以东,是新构造运动以沉降为主的地域,大部分地面在500米以下,并有广阔的冲积平原。
(3)地貌外营力主要是常态的风化物质以东、水力侵蚀和堆积、溶蚀等作用。地表水资源丰富,补给以雨水为主,潜水也有相当数量。
(4)天然植被以森林为主,有一部分森林草原。由于第四纪冰期没有强盛而广大的冰川作用,植物区系和动物区系受害轻微,因而生物种类繁多,分布混杂,土壤与其他地貌疏松物质也未为冰川所破坏。
(5)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广泛而深入,可耕地几已全部辟为农田(黑龙江省等少数地方例外),天然森林也已大部不复存在。本大区不论在过去、现在或将来,都是我国主要农耕地区。
(6)内部地域分异的主要因素是随纬度而变化的温度,但在华北和东北,湿润程度随着距海里程的增加而减少,也是一个重要分异因素。
2.西北干旱区
这是横跨欧亚大陆中心的广大草原、荒漠区的一部分,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30%,总人口的3%。与东部季风区的界线即为上述干燥度1.2~1.5等值线,与青藏高寒地区则以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等一系列青藏高原边缘山地为界。本大区主要自然特征为:
(1)深处内陆而四周为山岭所环绕,夏季海洋季风影响甚微,以半干旱(干燥度1.5~2.0)和干旱(干燥度>2.0)气候为主,年降水量在400毫米(半干旱)至200毫米(干旱)以下,常常连续半年以上滴雨不降。
(2)最近地质时期曾有显著的差别上升,但大部分地域上升幅度不很大,形成海拔1000米上下的高原和内陆盆地;一部分地域则大幅度上升,形成横亘高原之中或环绕高原和内陆盆地的高山,如天山海拔3500米以上,阿尔泰山在3000米以上。高原和内陆盆地之中,也有一些较低部分,如吐鲁番盆地中心海拔-155米,是全国陆地最低处。
(3)地貌外营力主要为风化、物质移动、水力侵蚀和堆积以及广泛的风力侵蚀、搬运和堆积,沙漠和戈壁广布。绝大部分属内陆流域,在平地上产生的地表径流几乎全属源自暴雨的暂时性水流。湖泊较多,大多是咸水湖。山地径流是本区主要水资源,补给来源为雨水及冰雪融水。
(4)自中生代末期以来,即已逐渐形成半干旱和干旱气候。现有植物大都是周围山地植物逐渐干旱化的结果,植、动物种类远较东部季风区为少。
(5)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远不如东部季风区那么广泛深入,但在有水可供灌溉之处,形成了人口稠聚的绿洲。干草原则自古是丰盛的牧场;近一二百年来,又在其东南边缘发展了广阔的半农半牧带。
(6)内部地域分异的主要因素是干燥度,可区分为半干旱区和干旱区;其次是温带及暖温带。
3.青藏高寒区
这是全世界面积最大、海拔最高、形成最新的高原,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25%,总人口的0.8%。具有下列主要自然特征:
(1)首先是全区大幅度的近代上升,部分地区并有差别上升,形成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的大高原,其间还有许多白雪皑皑、海拔7000米乃至8000米以上的极高山,垂直分带现象非常显著。
(2)海拔很高,空气稀薄,温度低下,冻土广布,风力强大,太阳辐射强烈。
(3)地貌外营力主要为比较强烈的物理风化和物质移动,以及冰川和流水的搬运与堆积作用,现代冰川和第四纪古冰川作用广泛分布,大部分地方属内陆流域,有许多内陆湖泊。
(4)植物和动物种类很多,植被主要为荒漠草原、草甸和灌丛,而森林较少,土壤的母质粗瘠,加以年龄不长(第四纪冰川退却以后才开始),成土作用缓慢,土壤剖面一般发育很差,土层很薄。
(5)不利自然条件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限制都较大,人口密度很低,人类活动的影响比西北干旱区更微弱。
(6)内部地域差异主要为垂直分布现象,其次为从东南向西北的水分条件变化,即从湿润、半湿润过渡到半干旱和干旱。
四、七个自然地区
在上述三大自然区的基础上,全国可以划分为7个自然地区。自然地区指温度条件和水分条件的组合大致相同,并在土壤、植被等方面有一定共同性的广大地域。在具体划分上,按照温度和水分的组合情况以及三大区各自的主导地域分异因素作为划分指标。在命名上,暂采用三名法,即为地理位置、水分情况和温度带相并列。
在东部季风区,主导分异因素是纬度位置和温度带,从北而南可划分为4个自然地区,即东北湿润半湿润温带地区(寒温带由于面积很小,暂包括在内);华北湿润半湿润暖温带地区,与上述温带地区以活动积温(≥10期间的积温)3200等温线为界;华中华南湿润亚热带地区,与上述暖温带地区以活动积温4500或平均1月温度0等温线(大致相当于秦岭-淮河一线)为界;华南湿润热带地区(赤道带包括在内),与上述亚热带地区大致以活动积温7500或1月平均温度16等温线为界。
在西北干旱区,主导分异因素是距海远近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水分、植被差异。由东而西,基本上可分为两个自然地区,即内蒙古温带草原地区,和西北温带暖温带荒漠地区,两者大致以贺兰山-六盘山一线为界。
在青藏高寒区,主导分异因素是地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自然因素的垂直变化。由于科学资料不够充分,暂只划一个自然地区,即青藏高原地区。
应该指出,上述7个自然地区的划分,尚未得到一致的意见,有的地方甚至分歧很大。例如1959年中国科学院自然区划委员会把全国划分为18个地区和亚地区。半干旱和干旱(或草原和荒漠)之间的界线,究竟应划在贺兰山-六盘山一线(荒漠与荒漠草原的界限)或在温都尔庙-百灵庙-鄂托克旗-盐池一线(荒漠草原与干草原的界限),存在分歧意见。
五、33个自然区
中国科学院自然区划工作委员会(1959)把18个自然地区(亚地区)作为全国综合自然区划的第一级分类单位(3大自然区和6个热量带均作为零级单位),而把以气候-生物-土壤等地带性因素为主要划分指标的28个自然地带(亚地带)作为第二级分类单位,是主要分类单位。每一个自然地带(亚地带)包括一个可以代表自然界水平分异特征的土类和植被群系组;并在气候上具有一定相似的温度和水分组合,其合理土地利用和改造自然方向也大致相似。
自然地带(亚地带)的划分,不论在科学认识上或生产应用上都有意义。但是,为了简化区划分类单位系统并力求在较高级区划单位中把地带性因素和非地带性因素统一考虑,从而更全面地反映区域客观实体的本质,本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暂只作三级划分——大区、地区、区,而省略了热量带和自然地带;在上述3大区和7个自然地区的基础上,直接划分33个自然区。
自然区的划分,根据气候-生物-土壤等地带性因素和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水文地质等非地带性因素的综合分异指标,较好地反映了合理土地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方向。因此,在全国综合自然区划中,这是主要分类单位。在命名上,暂采二名法,即地貌单元和主要植被相并列。
六、低级区划单位
在自然区之下,主要按照地貌、地面组成物质等非地带性因素的特点及其在气候-生物-土壤等地带性因素上的反映,可以划分若干亚区(本方案第四级区划单位)。同一自然亚区,在综合自然环境及其土地利用和改造方向上更为一致,在省(区)综合自然区划、综合农业区划和综合经济规划上具有更现实的意义。但由于全国各地区的科学资料不平衡,有些自然地区(例如青藏高原各自然区)暂时未能进行自然亚区的划分。其他六个自然地区在《中国自然地理·总论》的书稿中,均试作自然亚区的划分。兹以西北荒漠地区的五个自然区为例,划分14个自然亚区。
最低级区划单位(自然小区,或五级区划单位)似可与全国土地类型的划分相结合。在科学概念上,“土地”(land,terrain)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分、土壤、植被等全部自然要素在内的垂直剖面,也包括过去和现代人类活动对自然地理环境的相互作用在内。土地类型与主要代表水平方向组合的自然区域,是自然地理综合体的两个方面,既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补充的。第三级或(基本)土地类型具有一致的小地貌、土种和植物群系,其生产潜力也基本相同。第二级土地类型则由第三级土地类型并合而成,具有相似的中地貌、土系和植被群系组。第一级土地类型在一定的自然区或亚区之内,组合成为自然小区——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最低级(或基本)区划单位。关于全国最低级区划单位与土地类型划分的相互衔接问题,尚有待今后进一步探讨。这是今后全国自然地理区划和土地类型划分工作的努力方向之一。
(刊于《地理学报》,1983年,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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