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貌美、特别自恋、极爱炫富的郭美美,突然之间在中国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其在全球知名度和关注度远远超过了当年与克林顿发生绯闻的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小姐。郭美美小姐微博上的炫富之举,纯属个人行为,本来无可厚非,许多的大明星不都是这么做的吗?郭美美的不高明之处,是她给自己冠上的那个头衔,一个20岁的女子,是不会对这个头衔的敏感性过多去思考的。有理由认为,她不会是异想天开的冒出了这个主意,也许她平时就是使用这个头衔去进行一些活动的。
这次炫富门事件,完全是一个偶发的事件,但是,也许人们想不到的是,这件事无疑会载入中国的史册,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这件事是由网友在微博上首先发出质疑的,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央媒体和各路主流媒体很快就对这件事表达了看法,网友们、草根们与各大媒体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声音与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2011年6月29日下午,中国红十字会举行了一个只有少数中央媒体参加的闭门新闻发布会,概括起来,就是第一,中国红十字会与郭美美没有任何关系;第二,正式承认了有一个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组织存在。事情发展到此,真的应该感谢郭美美小姐,如果没有她的炫富之举,人们是无法知道还有这样一个没有获得国家批准的组织,正在以红十字会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我们应该相信,中国红十字会的正式工作人员之中,没有这样一个郭美美。但是,郭美美在未被政府部门批准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中的角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理清。如果郭美美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关系的真相能够大白与天下,中国红十字会才能够在国内国外重获信任。
到目前为止,有一个事实是十分清楚的,就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一个没有正式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是不能从事任何与红十字会有关的活动的。按照中国现行的法规和政策,中国红十字会是无权批准成立商红会的,中国商业联合会本身就是社团,没有资格成为商红会的主管单位的,主管单位必须是政府部门。能够批准成立商红会的,只能是卫生部或者是商务部,但最后必须要到民政部注册,才能够正式成为社团组织,否则,就是非法组织。对此,中国红十字会还没有对公众作出一个圆满的交代。
不过,从这个事件中,我们也同样可以感到欣慰,政府的相关部门还是严把审批关的,在长达十年当中,没有批准成立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而且,可以预言的是,这个商红会将来也不会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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