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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地产评论 |
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终于赶在2011年兔年春节前尘埃落定了。重庆和上海同时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征收房地产税。征收房产税本是人们意料之中的事情,只是没有想到房产税的内容搞的这么神神秘秘,出台的时间显得这么匆匆忙忙。现就这两版的房产税发表点个人的看法。
评论之一,沪版与渝版的房产税的立法依据显得不充分。他们的立法依据都是根据国务院的136次常务会议的精神。而公布的时间是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二天,征收的时间是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三天。任何地方法规的出台决不能根据一个会议的精神来制定。
评论之二,这两个地方性的法规在立法程序上存在瑕疵。任何地方性的法规的出台都应该经过同级人大的审议,都应该举行听证会,特别是在立法为民、执政为民的今天,更应该如此。新拆迁条例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好,收到了社会的好评。
评论之三,这两个城市的房产税的征收有着很大的不同,这是非常不好的先例。在美国,房产税也属于地方税种,但是在征收对象方面和税率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否则,会给国家的税制造成混乱。
评论之四,上海是一线城市,也是房价最高的城市之一,在上海征收房产税似乎还说得过去。但是,重庆人就显得比较冤枉一点,因为重庆的房价并不算高,供需矛盾并不突出,所谓的豪宅与别墅,和一线城市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从胡润富豪排行榜来看,重庆的富人还不多。
评论之五,用房产税的形式来调节贫富差别,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说不同的。国际上,在缩小贫富差别方面,税收确实是一个重要的杠杆。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国家是靠房产税来调节的。而主要的是靠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来实现社会公平的。
评论之六,征收这笔费用的用途含糊不清,既不透明,也缺乏监督机制。
评论之七,有重复征税之嫌。因为,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土地并非私有,而是国家所有,人们在购房之初,已经一次性的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现在,政府再次征税,实在有点过分。
评论之八,中国的老百姓为什么抱怨房价高,购房负担沉重是一个主要原因,主要是税收负担过重。美国的购房者的购房支出和贷款支出都在应税前扣除。而普通的中国人,还要为购房支出付个人所得税。
评论之九,尽管出台了房产税,对于房价的上涨的抑制作用微乎其微,相反,这会推高租金,加重低收入人口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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