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的层阶必须符合三个标准:时间、重要性和功能。
如同时间一样,爱的流动不能停止和逆转。孩子总是在父母之后来到系统,年纪小的总在年纪大的后面。父母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在他们成为父母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只有没有孩子的成年人,而绝不会有没有生身父母的孩子。父母细心照顾他们年幼的孩子,爱就能成功,舍此别无他途。因而在家庭中,丈夫和妻子的关系就有优先权,优先权根据时间而定,也适用于兄弟姐妹之间。最后出生的人,会从年纪大的人那里接受一些东西。年长的付给年轻的,年轻的从年长的那里接受。最大的孩子付出给老二和老三,老二从老大那里接受并付出给老三,最小的婴儿会从其他所有人那里接受。最大的孩子付出的多一些,最小的孩子接受得多一些。因此,最大的孩子常常有一些补偿性的特权,最小的孩子在父母年迈时常常会有更多的责任。
新的关系系统要比老的系统优先。这和系统内优先顺序的动力刚好相反,因为在系统内年纪大的成员要比后来的人优先,夫妻关系要比原生家庭中的关系优先。同样道理,第二次婚姻要比第一次婚姻优先,如果不遵守这一法则,父母仍然比伴侣和孩子更重要,就伴侣仍比新的伴侣更重要,关系就会受到损害。
在重要性方面,家庭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父亲和母亲之间的关系,接着依次是亲子之间的关系,大家庭里面的关系,最后是自由选择的团体之间的关系。某些个体背负着异乎寻常的沉重使命,对系统来说可能会相当重要,那么按时间而定的正常的顺序就必须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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