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布雷萧《家庭会伤人》第六章《家庭中的黑暗死角》摘要
(2013-06-28 22:18:23)分类: 原生家庭关系 |
根据韦氏大辞典,乱伦可被界定为:“有亲密血统关系之间的性交或生殖……而该血统关系是法律或习俗所禁止成婚的。”苏珊.佛渥德则将上述定义的亲近关系扩展至包括继父母、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甚至父母的同居恋人。乱伦包括了明显的、隐藏的以及情绪的等类型性虐待。乱伦是所有性虐待与暴力行为中最令受害者感到羞耻的。所有的性虐待都因伤害及侵犯他人的身体界限而具有羞辱的成分,但乱伦更多了一层被亲人背叛的痛苦。
性虐待受害者的治疗重点之一,是让他们尽量恢复受害经验中的记忆,如此他们才能了解他们现在经历的痛苦和他们的受害经验有关,而不是因为他们不好,或曾经犯了什么错。
很多人认为性虐待只限于有性行为的,没有性交即不算性虐待,这是一个非常偏差的观念,许多婴儿及幼儿都是在没有发生性交的状况下,经常遭受到性的凌辱。
不少人的童年在咬紧嘴唇和强忍呼叫的痛苦中度过,这类经验在长大以后也不想再去碰触和回顾。被虐待的孩子独自承受痛苦,在家中如此,在自己内心也是如此,无法对人说,也无法在心灵深处找到一个可以尽情大哭的地方。
约翰.布雷萧在此章中列举了多达 29 项的性暴力受害者惯有的心理和行为反应的查核表,但是,这其中的心理伤害和痛苦除了亲身经历者,其他人是无法感同身受的。
书中也谈到了被常人不能理解视为大逆不道的性侵犯者或乱伦者。
让我们来看看性侵犯者的特性。乱伦者对孩子拥有强烈的性欲,并且不觉得利用孩子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有什么不对。虽然并非每个性侵犯者都如此,但大多数都认为孩子没有自己的权益,孩子是父母财产,如果孩子被认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父母,这意味着父母可以操纵和利用孩子的身体。
大多数的性犯罪者自己曾受过心理创伤,或是被性虐待过,或是受过其他形式的虐待,大部分是严重的体罚。他们大多有情绪障碍,自认为无法生存于一个正常的成人的世界,于是转而向儿童索求尊敬、喜爱或性满足,他们大多酗酒或吸毒,十分冲动,特别是在性方面。他们和与自己同性的父亲或母亲关系恶劣,因此不曾学到如何扮演一个男性或女性的角色。这些儿童的性侵略者过着秘密的生活,把见不得人的行为隐藏着不让亲近的人知道。我们经常认为强暴孩子的人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但事实却不然,这些人中许多活跃于社团活动中,甚至本身是教堂的长老,不乏极度虔诚的教徒,也有许多是工作狂及宗教狂,甚至还有为人师表的大学教授。
在乱伦的家庭中,父亲通常是侵犯孩子的人,而母亲则常扮演“帮凶”,主动或被动地协助父亲迫害子女。母亲要么是“积极合作”,实际参与施虐过程,或者是虽然知道,但仍然允许虐待发生。要么是“消极合作”,母亲并未参与其事,然而可能因为对于另一半过分依赖,或者自身也曾受虐,以致视而不见,仿佛不知。
乱伦家庭中,往往每一成员都有严重的偏差心理和行为,他们急需外来的帮助!即使是没有遭受性虐待的成员也带着这个家庭系统的秘密,孩子们常会 出现不正常的行为,并借以揭发隐藏于家中的问题。而受害者在长大后仍在心中保有一个理想化的父母形象,因此始终觉得乱伦行为是自己的错误和耻辱,只要这种心理没有消除,性虐待就会不断地循环下去。倘若曾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要帮助自己从受伤中康复起来;而面对事实。发现事实是重要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