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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吴英申诉的机会,也给舆论厘清幕后黑手的机会

(2012-01-18 23:52:21)
标签:

吴英

亿万富姐

集资诈骗

民间借贷

浙江

危机

死刑

育儿

分类: 生活杂谈

法律是公平的,是死板和单一的,但执行法律的人是复杂和多变的这就是我的命运。”这是吴英09630日写给干姐徐玉兰中所说,冥冥之中,她早就预料到2012118日的判决。这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091218日下午一审被判死刑到今天的二审维持死刑的判决,出现这种结果,既在民众的意料之中又出乎于金融大环境下的人意料之外的。

对刚刚过去的2011年所爆发的那场民间借贷危机中,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之间的千丝万缕,割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非但政府没有对这两种金融借贷行为进行严查,反而纷纷出手对民间借贷行为施以援手,令得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何曾分明过?而对于在民间融资最活跃的浙江来说,吴英的这种借贷行为非常之普通,同情她的人认为如果她的经营行为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的话,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出手救助2011年那场民间借贷危机,而是籍此机会大力整顿民间借贷行为才合理合法。既然政府出手救助了,就说明吴英案也该从轻处罚。

而法学界人士亦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概念很模糊,但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所以,对吴英是否判死刑,律师、财经评论员、法学教授及关注该案的公众都以“罪不至死,量刑过重”来惋惜。

当追问为什么一定要对吴英判决死刑时,其辩护律师张雁峰表示,其中涉及到某些人的财产利益,但是目前仍无法取证。这就让公众有了无限的联想,究竟是谁想尽快置吴英于死地?在公众的心目中,吴英的二审死刑判决多少涉及到某地方一些高官,而这也在她以前的检举材料中有提到这些受贿的政要和银行高管,想必要其死的人必定是她背后的这些金融市场、借贷市场的操盘手。吴英只不过是代人受过,正如网友所评论的:“有背景的妖怪全让主子带走了,没有背景的妖怪全让孙悟空打死了”,充其量,吴英就是个没背景的“妖怪”,想置她于死地的人何其多!

所以,吴英案既是国家金融体系扭曲的一个典型,还有许多有待破解的谜团。要想给公众释疑,必定要给吴英申诉的机会,至少要把潜伏在她身后的“有背景的妖怪和主子”彻底清查出来,才能给吴英的罪与罚盖棺定论。眼下,较之吴英案最迫不及待的是政府对民间借贷施以援手后,应尽快规范民间借贷的阳光操作和透明制度,使其担当起中、小、微型企业的快速融资渠道,而不是提早宣告吴英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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