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母乳:对于出生体重>2000克、无营养不良等高危因素的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纯母乳仍是出院后首选。期间应注意母亲的饮食和营养均衡,保证母乳的质和量。
②母乳+母乳强化剂:极(超)低出生体重儿,尤其出院前评价营养状况不满意者需要继续强化母乳喂养至足月(即胎龄40周)。此后母乳强化的热卡密度应较住院期间略低,如半量强化(73kcal/100ml),根据生长情况而定。
③早产儿配方奶:人工喂养的极(超)低出生体重儿需要喂养至足月;如母乳喂养体重增长不满意可混合喂养(早产儿配方奶不超过每日总量的1/2),作为母乳的补充。
④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专用奶粉:其各种营养素和能量介于早产儿配方奶和标准婴儿配方奶之间的一种早产儿过渡配方,适用于人工喂养的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作为母乳的补充。
⑤足月婴儿配方粉:
当早产儿/低体重儿的追赶生长达到可以使用足月婴儿配方粉的时候,就应当即转换成足月婴儿配方粉进行喂养。超长使用早产儿/低体重儿专用配方粉会产生日后超重、肥胖以及其他营养不均衡等不良预后。临床上如何正确判断这个转变时间,建议由临床医师根据患儿纵向生长速率的具体情况加以判断。详细观察和计算生理成熟度和营养债,制订个体营养规划是比较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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