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教师专业自觉”
(2017-02-28 22: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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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自觉 |
分类: 教师发展 |
一、“教师专业自觉”的概念厘清
不少文章认为教师专业自觉就是认真工作,专业上发展就是教师专业自觉的全部。但是,我们认为这样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从研究的科学性规定性出发,概念必须清晰,以便操作。
“教师专业自觉”与“教师专业发展”都属于教师发展范畴,更属于教师专业发展问题。在这方面具有共性,即指向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是这两者之间有着不相同的地方,即教师专业自觉是指向“自觉”即教师发展的内动力,而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向教师专业发展的全部,主要是关于教师专业的意识、观念、态度、知识、能力等,也包括专业的自觉。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专业自觉的上位概念,涵盖教师专业自觉,但是更应该明确教师专业发展从动力角度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主动的自觉发展与被动的强求发展。专业发展的教师并不等于是自觉发展,专业自觉发展是专业发展的高境界,高水平阶段。因此,在教师发展工作中必须厘清什么是教师专业发展,决不能以“教师专业发展”当做教师“专业自觉发展”。这点上的混淆是常见的,这区别在发展的客体上、发展的内容上等。
二、“教师专业自觉”的概念界定
教师“专业自觉”的核心在于对“自觉”的理解。在现实的教师工作中,我们很乐意看到教师的努力工作,错把努力当作衡量教师的唯一的标准。其实教师的专业发展符合教育规律上的主动,是自觉的必然表征。但是如果不符合教育规律的事情做得越多,对教育的伤害月严重。因此,“努力”不是“自觉”的核心标准,“符合规律的行动”才是自觉的本质。
“自觉”是指对事物本质与规律的主动把握与运用。“自觉”是自己有所认识而主动去做;自己感觉到,自己有所察觉,自己有所认识而觉悟。“自觉”是内在的自我发现、外在创新的自我解放,也就是有意识的维护、发展自我本体。
笔者认为,“教师专业自觉”是指教师对自己教育工作专业性的清晰体认而主动去做。这也是指对教育的价值深刻认识,对教育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教育的责任主动担当。
关于“教师专业自觉”的界定是建立在哲学上的考量,人的认识(“体认”)与实践(“去做”)相结合的基础上“,对“自觉”的内涵进一步做了明晰:“价值的深刻认识”,价值观对人的行动有着基本的导向意义;“教育规律的正确把握”,按照规律做事(内容与方式上),达到“自为”;“责任主动担当”在上述两项的基础上承担责任,主动而非消极(态度上),在行动上实现“自觉”。因此,我们对“教师专业自觉”的界定从为什么的价值上、怎样做的内容与方式上、如何做的态度与责任上做了阐述。这是明确地提出了本课题自己的观点,作为研究的结果。
教师专业自觉是指以教师个人专业成长为导向, 以专业自觉为目标, 以教师专业自觉意识、专业自觉观念、态度以及专业知识、能力等专业素养为内容的教师个体专业内在动力持续增强的发展过程。教师个体在此过程中主体性得以充分发挥,人生价值得以最大限度实现。教师专业自觉是其专业发展的一种自觉、自主,不依赖外力推动而自我追求发展的状态或境界。它是教师专业发展成熟的标志。专业自觉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最高境界,它的核心意义是指教师对自己的专业具有高度的自我认同,对自己的专业发展达到一种自主自觉的状态,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而不依赖外部力量的推动。
三、 “教师专业自觉”的内涵
教师专业自觉的内涵是丰富的,主要表现为:
(1)教师专业自觉是教师对照专业发展的要求而形成的自己未来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理论化的认识。
(2)教师专业自觉是教师对照教师专业化的要求,根据社会赋予教师的特定要求,不断习得与教师相关的角色期望和规范的精神追求,
(3)
(4)教师专业自觉是努力实现预期目标的理想状态的反映,是形成教师独特生活方式的基础,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石。
(1)教师专业自觉具有主体性,也就是自觉发展的主体是教师。
(2)教师专业自觉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有一个觉醒与增强的过程。
(3)教师专业自觉不是自发产生的,而应该是自主的、积极的建构过程。
(4)教师专业自觉这个过程不是孤立的,而是教师主体在与外部环境互动中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