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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哥今晚喝的有点高。
刚发完前博,接紧急电话,立即打的赶往赴宴。
金门高粱,名不虚传。醉人于无形之间。
我以后准真的要戒酒了,因为自己确实不胜酒力。每每因酒献丑,付出代价太大。
我还准备戒博。不止一个人告诫过我:写博客又不挣钱,图啥呢!
想想也是,我的青春博做主的话,好像也对不起自己。
这么着吧:我今后想写就写,想评就评;随心所至,随缘而发。
今天是我开博第262天,本文是我发博第262篇。这也是一种缘分,或曰机缘巧合。
以后?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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