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博友文章及其粉丝的评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
既然睡不着,俺就写博客。
写也不争鸣,只怕官来报。待到博文烂漫时,恐在牢中笑。
莫谈国事,莫谈国事。说说无关痛痒,甚至低级趣味。
话说花哥N年前看过昆汀的《低俗小说》和《落水狗》,除了对影片的长镜头赞叹不已,还被片中帅气兼邪气的男主角动辄不带眨眼地“砰砰砰砰砰砰砰”两秒之内打光一梭子子弹的潇洒酷毙行为艺术所吸引。当然,那时的乌玛·瑟曼何等青春逼人、约翰·屈伏塔多么英俊不羁、就连塞缪尔·杰克逊也黑都黑得那么可爱,以致于花哥每次
K 歌喝到兴奋处便会忍不住模仿一番那段经典舞蹈 ——
周星星同学也有同样爱好,有《百变星君》电影中模仿致敬的桥段为证。
男人俗吧俗吧不是罪,大家都成庸人,好统治。
今晚,哦不对,准确讲是昨晚,我陪三位兄弟去观摩他们装修中的新房,也是难得的学习机会。深夜收工,四人结伴呼啸而来我家楼下喝酒。
席间,我还乘兴赋歪诗一首,歌颂对象十分高兴,当即浮一大白。
我总是这么庸俗。明明没文化,老爱充斯文。
不过我已抓着他们爱讲风度、不驳我面子的弱点,以诗促酒、屡试不爽。
我若不这样,还能怎样呢?
一俗到底吧。只是,为了和谐社会、更为可爱博友,尽量做到俗得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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