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王弼注 (道篇21-37)
(2011-09-07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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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体万物无名之朴所由法道黄信阳杂谈 |
分类: 道德真经与编著道书 |
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孔,空也,惟以空为德,然后乃能动作从道。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恍惚无形,不系之叹。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以无形始物,不系成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其中有象也。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窈、冥,深远之叹,深远不可得而见。然而万物由之,其可得见,以定其真。故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也。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信,信验也。物反窈冥,则真精之极得,万物之性定。故曰,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 自今及古,其名不去, 至真之极,不可得名,无名则是其名也。自古及今,无不由此而成,故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也。 以阅众甫。 众甫,物之始也。以无名说万物始也。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此上之所云也。言吾何以知万物之始于无哉,以此知之也。
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
不自见其明则全也。
枉则直,
不自是则其是彰也。
洼则盈,
不自伐则其功有也。
敝则新,
不自矜则其德长也。
少则得,多则惑。
自然之道亦犹树也,转多转远其根,转少转得其本。多则远其真,故曰惑也;少则得其本,故曰得也。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一,少之极也。式,犹则之也。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听之不闻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言暴疾美兴不长也。
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
从事,谓举动,从事于道者也。道以无形无为成济万物,故从事于道者,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绵绵若存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于道。
德者同于德,
德,少也,少则得,故曰得也。行得则与得同体,故曰,同于得也。
失者同于失。
失,累多也,累多则失,故曰失也。行失则与失同体,故曰,同于失也。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言随行其所,故同而应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忠信不足于下,焉有不信也。
第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 物尚进则失安,故曰,企者不立。 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 其唯于道而论之,若却至之行,盛馔之余也。本虽美,更可薉也。虽有功而自伐之,故更为疣赘者也。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 寂寥,无形体也。无物之匹,故曰独立也。返化终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 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为天下母也。 吾不知其名, 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 字之曰道, 夫名以定形,字以称可,言道取于无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称最大也。 强为之名,曰大。 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于大,大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 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也。 逝曰远,远曰反。 远,极也。周无所不穷极,不偏于一。逝故曰远也,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故曰,王亦大也。 域中有四大, 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言道则有所由,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然则是道,称中之大也,不若无称之大也。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 而王居其一焉。 处人主之大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
第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凡物轻不能载重,小不能镇大。不行者使行,不动者制动,是以重必为轻根,静必为躁君也。 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辎重。 以重为本,故不离。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不以经心也。 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轻不镇重也,失本为丧身也,失君为失君位也。
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
顺自然而行,不造不始,故物得至而无辙迹也。
善言无瑕谪;
顺物之性,不别不析,故无瑕谪可得其门也。
善数不用筹策;
因物之数不假形也。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因物自然,不设不施,故不用关楗绳约而不可开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圣人不立形名以检于物,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故曰无弃人也。不尚贤能,则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则民不为盗,不见可欲,则民心不乱。常使民心无欲无惑,则无弃人矣。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
举善以师不善,故谓之师矣。
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资,取也。善人以善齐不善,以善弃不善,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虽有其智,自任其智,不因物,于其道必失。故曰,虽智大迷。
是谓要妙。
第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雄,先之属;雌,后之属也。知为天下之先也,必后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也。谿不求物而物自归之,婴儿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式,模则也。 为天下式,常德不忒, 忒,差也。 复归于无极。 不可穷也。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此三者,言常反终,后乃德全其所处也。下章云,反者道之动也。功不可取,常处其母也。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朴,真也。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 故大制不割。 大制者,以天下之心为心,故无割也。
第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
神,无形无方也。器,合成也。无形以合,故谓之神器也。
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
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凡此诸或,言物事逆顺反复,不施为执割也。圣人达自然之至,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
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
其事好还。
为始者务欲立功生事,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故云,其事好还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言师凶害之物也。无有所济,必有所伤,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果,犹济也。言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吾不以师道为尚,不得已而用,何矜骄之有也。
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言用兵虽趣功,果济难,然时故不得已当复用者,但当以除暴乱,不遂用果以为强也。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壮,武力暴兴,喻以兵强于天下者也。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
第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道无形不系常,不可名,以无名为常。故曰道常无名也。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莫若守朴,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朴之为物,愦然不偏,近于无有,故曰,莫能臣也。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言天地相合,则甘露不求而自降;我守其真性无为,则民不令而自均也。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川谷之以求江与海,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归者,世行道于天下者,不令而自均,不求而自得,故曰,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第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知人者,智而已矣,未若自知者超智之上也。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胜人者,有力而已矣,未若自胜者无物以损其力,用其智于人,未若用其智于己也。用其力于人,未若用其力于己也。明用于己,则物无避焉,力用于己,则物无改焉。
知足者富。
知足自不失,故富也。
强行者有志。
勤能行之,其志必获,故曰强行者有志矣。
不失其所者久。
以明自察,量力而行,不失其所,必获久长矣。
死而不亡者寿。
虽死而以为生之道,不亡乃得全其寿,身没而道犹存,况身存而道不卒乎。
第三十四章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
言道氾滥,无所不适,可左右上下周旋而用,则无所不至也。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
万物皆由道而生,既生而不知所由,故天下常无欲之时,万物各得其所,若道无施于物,故名于小矣。
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
万物皆归之以生,而力使不知其所由,此不为小,故复可名于大矣。
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为大于其细,图难于其易。
第三十五章
执大象,天下往。
大象,天象之母也,不寒不温不凉,故能包统万物,无所犯伤,主若执之,则天下往也。
往而不害,安平太。
无形无识,不偏不彰,故万物得往而不害妨也。
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言道之深大,人闻道之言乃更不如乐与饵应时感悦人心也。乐与饵则能令过客止,而道之出言,淡然无味,视之不足见则不足以悦其目,听之不足闻则不足以娱其耳,若无所中然乃用之不可穷极也。
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众所歙也,与其张之不足而改其求张者,愈益而已,反危。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利器,利国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
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 顺自然也。 而无不为。 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也。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化而欲作,作欲成也。吾将镇之无名之朴,不为主也。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 无欲竞也。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