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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道德经幢

(2011-08-21 14:55:47)
标签:

河北

易县

道德经幢

黄信阳

道教

杂谈

分类: 道德真经与编著道书

河北易县道德经幢于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竖立在易县城西开元观(现其地望已不可考),到了南宋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由知府张孝祥移于府治,后又迁至城内西南隅的龙兴观今址。龙兴观建于唐景龙二年(公元708年),是我国北方一处著名的道教活动场所。

 

           易县道德经幢    易县道德经幢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一直受到国家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先是被列为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道德 经幢高约 6,分为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制成。幢座为一石雕须弥座,高0.25,直径1.1,座下有方形平台,系后世补砌。幢身由两块汉白玉石雕砌而成,高4.29(上块高70厘米,下块高3.59),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形柱体,每面宽40—42厘米不等。幢身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字,占三面,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对老子的《道德经》,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共计八十一章,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幢身上端有一石雕仰莲宝座,其上才为幢顶。幢顶已有残破,原用一块巨大的青石雕成,高38厘米,为屋顶状,呈八角形,与幢身形体吻合,从八角平顶雕出八脊,脊间刻瓦垅,再下刻有檐板、飞檐和檐椽,角梁之下有一一斗三升式斗拱承托。整个经幢,亭亭玉立,造型既简朴,又典雅美观,屋顶状的八角形幢顶,为研究唐代建筑提供了实例。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的经文,是按照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注本镌刻的。老子的《道德经》版本众多,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石刻道德经幢,是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这是我国现存较好,年代较早,且形体最大的石刻道德经幢,虽有破损,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价值。为了便于保护,1986年省文物局拨专款,在其上建六角亭一座,2001年上半年又重修了碑亭。

 易县道德经经幢的经文,传为唐代书法家苏灵芝书写,可是遍寻幢身并无苏氏名款。经与易县现存的苏灵芝书写的《易州铁象颂碑》、《梦真容敕碑》相对照,其字体与经幢如出一人手笔。由此断定,经幢实乃苏灵芝书写。苏灵芝,唐玄宗时任登仕郎前行易州录事,其书法融二王(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及诸家于一体,号称唐代写碑手。其字体工整秀丽,笔法流畅,对研究唐代书法艺术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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