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险问题
相关情况的汇报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请中国道教协会提供有关材料的函》(政协民宗委函【2009】3号)收悉。我会通过部分省市道教协会对道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道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道教界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
参保情况比较好的是上海市:所有在道学院毕业正一派道士,全部参加了全额的社会保险,另外还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办理了公积金;个别全真派道士也给办理了社保;年龄大些的正一派道士,由于都有原来的工作单位,所以社保由原单位负责。
都江堰(青城山道协)为全真派道士办理了医疗和养老社会保险;江苏茅山道院和苏州市道协集体为所属道教教职人员集体办理了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江西龙虎山天师府为道士办理了医疗保险;辽宁鞍山道协、广东江门紫云观、浙江杭州抱朴道院为部分全真派道士办理了社保中的部分险种;广州市道协为所属道士办理了医疗和养老社会保险。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初步调查,各地就道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反映了如下问题:
(一)由于国家对宗教教职人员没有出台参加社保的具体政策,所以许多道观在办理社保过程中,碍于没有政策依据,不能办理。
(二)由于住道观道士实行的是丹钱(即生活费)制度,不是薪水工资制,既不同于普通企业在职职工,又不同于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等人员,所以在参保方面,现有的企业在职职工保险和将要全国推广的城乡居民保险都无法将其纳入到体系当中。
(三)由于各地政策变通不一致,有些地方在当地政府宗教部门的协调沟通下,对道士进行了参保,如青城山75岁以下的都可以办理,而崂山正在办理的是50岁以下的。
(四)由于部分道士岁数已经超过参加社会保险规定参保年龄,他们如何享受社会保障,应该得到研究和重视。
(五)部分岁数接近法律规定退休年龄的道士,按照现行办法,在享受社会保险前,需要补足十几年的“滞纳金”,这对道观和道士个人都是非常困难的。
(六)由于住观道士存在流动性较大的情况,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参加保险手续相对繁杂,所以也给参保带来困难。
(七)在道教团体工作的道士,绝大多数是没有纳入编制(中国道教协会工作的道教教职人员全部没有纳入编制),他们享受保障方面存在诸多难题。
(八)有些贫困道观还处在自养阶段,甚至住观道士没有丹钱,支付不起参保费用。
三、建议
(一)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将道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二)对于年龄较大大的道士如何享受到社会保障,应该结合现实,参照现行的社会保险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办法。
(三)在道教协会和道教学院等宗教团体工作的教职人员,他们的保障问题也应考虑。
中国道教协会
200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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