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四十二篇:兰亭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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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这辈子最拿不出的就是写钢笔字了,两个字写的歪歪扭扭,狗狗爬爬的人,来到了书圣之地------兰亭,内心还是虚的很的,来也来了,就努力装装样子,不要显得太没文化。
好在现在很少有机会写字了,都是在键盘上敲敲打打,用拼音,还是用五笔,亦或其它手法,讲究的只是熟练和速度,字虽写不好,打字还凑合,这倒也挽回了点颜面。
哎呦喂,东晋(距今有1700多年)姓王的老汉,那两个毛笔字(古代也没钢笔),写的真特么地好,咱啥也别装了———导演给镜头,拍照,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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