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艺术链上姊妹齐舞的书法与音乐——《折扇吟》首演成功所感

标签:
书法音乐《折扇吟》公目先生书乐同流 |
分类: 艺术 |

音乐有声而书法有形,而音乐却又在声音中蕴含着精神形态,书法却又在形态中蕴含着人的心声,两者是心意相通的。因此,这两种艺术形式之间和艺术本质是有着相同的美学共性。
西方美学有言:“一切艺术到精微境界都求逼近音乐。”中国书法的情感流、线条流及其异常突出的形式美、抽象美,都十分逼近于音乐,基于此,可以说“书乐同流”,这正是书法音乐性的美。
世间万事万物皆有联系,任何一种艺术都非孤立的存在,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相互关联影响,异质同构。书法是视觉的艺术,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书法是用毛笔在宣纸之类介质上书写汉字的艺术,是在一定的时间过程中完成并在二维平面空间即纸上凝固下来的空间艺术。音乐是以声音为材料,通过组织音阶构成听觉意象,经过乐器的演奏或人的歌唱来实现并诉诸听觉的时间艺术。书法通过点、横、竖、撇、捺等八个基本笔画的不同形式的线条组合来完成;音乐则是通过七个音阶丰富多彩的组合形成旋律而就,二者具有异质同构的相通性。
由此让人想象,在《折扇吟》音乐会上,风流潇洒的指挥家通过强弱、快慢、抑扬的动作,齐唱、合唱、重唱的音乐随之出现丰富多彩的韵律节奏。随之也想到书家公目先生展纸蘸墨、挥洒自如地创作时起、行、收笔的动作及轻重、提按、转折、顿挫等运笔节奏,聚墨成形,仿佛是在宣纸上奏出的美妙动听的乐曲。那条游动的墨线旋律,就是书家心中音乐的呈现。
书法和音乐都是时间特性很强的艺术,其产生具有不可回逆的时序性。不同的是音乐诉诸听觉,是无形的无法留存的,随着演奏的结束而消失;而书法诉诸视觉,是有形又可留存的,随着时间流逝在平面空间留下凝固的墨迹。
二者都不直接表现客观物象,抽象性颇强。比如一个音符,无法找出对应物。音乐不能说明或再现一个事物,更不能表达一种概念。音乐是直接表达情绪的艺术。书法的线条也是抽象的,笔画和字的形态不能对应客观对象。因此书法创作不受客观物象的限制而能获得更大的精神自由,从而给书法艺术带来更多想象和发展的空间,二者都是通过虚实的结合表达其韵外之致和无声胜有声的奇妙境界。
书乐同流再如:行书好比于行云流水的轻音乐,曼妙自在;狂草飞舞,犹如摇滚乐般奔放激昂;楷书端庄,跟交响乐的正式演奏异曲同工;隶书古拙质朴如同一曲典雅的民乐合奏;篆书如同圆和清寒古雅的古筝与笛、鼓的完美合奏。它们通过不同介质,唤起人们的情感意象,如闻其声,如见其形,从而获得一种美的享受。
再则,书之快慢动静柔刚,犹乐之有曲折跌宕;书的结构间架,犹乐之章节构成也;书有篆、隶、真、行、草,犹乐歌之风雅颂也。书乐同流,音韵传情,二者在中国艺术链上如同一对各自舞蹈着的姊妹,一起律动发展。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相互激发灵感的火花,散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