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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14日通报称,近日,彭州法院在被告人刘某家中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审判。病床旁,三张凳子就组成了简易的法庭。
张华文法官告诉北青报记者,刘某2018年12月参加一场聚餐时喝了不少酒,驾车回家途中车辆失控撞树后发生了侧翻,同时撞上了旁边骑自行车的12岁少年唐某,并导致其受轻伤。
此案随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认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后,刘某积极赔偿唐某医疗费等全部损失267145元,并取得了唐某的谅解。
与唐某相比,刘某的伤更为严重。“审判前,刘某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张华文法官介绍,“和检察院方面做了沟通后,我们决定依法将法庭搬到刘某的家中。”张华文法官说,“开始计划是在客厅进行审判,但刘某很难保持站立,最终我们将巡回法庭选在了卧室。”
张华文法官说,虽然庭审现场简陋,但是法官、书记员、公诉人、法警一个都不少,庭审也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经过庭审,张华文法官依法判决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彭州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并非是该法院首次为不方便前往法院的人提供巡回法院审理的帮助。此前,彭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曾前往当地医院住院部,为一名躺在病床上输液的老人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