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北京市怀柔区有10人感染了炭疽芽孢杆菌,后被医院确认为皮肤炭疽病例。经查,这10人的工作和接触物高度重合,其中9人都曾在怀柔某养殖场工作或参与屠宰肉牛,1人购买过牛肉。后养殖场经营者杜某承认,其曾对不明病因致死的21头肉牛进行屠宰。
今年1月,怀柔区检察院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怀柔法院起诉杜某和罗某。经查,2016年7月1日至9日间,被告人杜某在怀柔区某地其经营的养殖场内,对不明病因致死的21头肉牛进行屠宰、冷藏或送予他人,致使养殖场管理人员及参与病死牛屠宰人员9人感染炭疽芽孢杆菌,后被确诊为皮肤炭疽病例。部分肉牛送予被告人罗某,罗某屠宰后,将其中两块牛肉分别以人民币20元、100元的价格卖给两人,致使其中一名购买者感染炭疽芽孢杆菌,后被确诊为皮肤炭疽病例。
近日,怀柔法院对此案宣判,怀柔法院认为,两名被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杜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得到谅解,罗某具有自首情节,故对二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怀柔法院最终判处杜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千元,判处罗某拘役6个月,罚金3千元。
(北青报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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