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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 5位仲裁员挣的是菲律宾的钱

(2016-07-13 1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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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今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做出南海仲裁的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5位仲裁员是有偿服务,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刘振民还给出了四点理由:

第一,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个系统的,只有点关系——常设仲裁法院为仲裁庭提供秘书服务,仲裁庭庭审时使用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仅此而已。

第二,这个仲裁庭的组成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操作的结果。仲裁庭由5名仲裁员组成,除了菲律宾自己指定的仲裁员——来自德国的沃尔夫鲁姆教授外,其他4名仲裁员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先生指定的,据各种消息证明,这个仲裁庭的组成完全是他操纵的,而且在后来仲裁庭的运作过程当中,他还在施加影响。

柳井俊二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在协助安倍解除集体自卫权,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曾是日本驻美国大使。

第三,这个仲裁庭的组成有很大的问题。仲裁庭的5位仲裁员,四位来自欧洲,一位来自德国,一位来自法国,一位来自荷兰,一位来自波兰,都是欧盟成员。另外一位法官来自加纳,但他长期居住欧洲。在1945年签订《联合国宪章》、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时候,有一条说“国际法院的组成必须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时也有这个要求。

第四,这个仲裁庭的运作让国际法学界大跌眼镜,有些法官原来的观点使人相信他们会维护中国利益,但在仲裁庭运作过程当中,完全背弃了他们原来坚持的学术观点。包括仲裁庭使用的证人,有一位证人在著作里讲“南沙群岛至少有12个海洋地形是岛屿,可以主张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到仲裁庭作证的时候却说“一个都没有”,仲裁庭不做任何调查,不做任何辨别,就采信他的建议。

刘振民还指出,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们的酬金、薪水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这五名法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他们是有偿服务的。

“这个案子是公约生效以来第一个所谓依据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临时仲裁庭,但这个仲裁庭的运作出乎当年公约制定者们的期待和预料,创造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刘振民认为,这个仲裁案可能会成为国际法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例。这个仲裁庭的表现也证明,强制仲裁程序很难取得成功,这个仲裁庭是失败的。

文|北青报记者 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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