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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决定再审乐平“真凶再现”案

(2016-04-28 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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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江西高院决定再审乐平“真凶再现”案 据江西法院网消息,4月27日,江西省高院依法作出决定,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本案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黄志强等4人被认定乐平市绿宝超市案的凶手。2000年5月24日,江西省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被发现死于乐平市登高山东侧田坂处,女青年郝强同案失踪。公安近两年没破案。2002年5月25日,程立和因涉嫌销赃被拘,“交代”抢劫杀害蒋泽才和轮奸杀害郝强,“同案犯”为同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黄、方、程被抓;汪深兵在逃,2013年6月14日被抓,2014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强等四人死刑,立即执行;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04年11月18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重审仍判四人死刑,立即执行;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理由是含糊不清的“鉴于本案具体情况”。判决后,四人及家属多年坚持申诉。
2004年后,乐平当地又发生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案。2011年11月,方林崽被抓,供认犯罪。指认犯罪现场时,方对同村两妇女说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案也是他犯的,话没说完就被警察捂住嘴带走。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案开庭,方说我没做的案件你们指控,我做的蒋泽才案却不指控,审判长打断。庭审后媒体报道,检察院撤诉,补充侦查,至今未开庭审理。
目前,黄志强等人仍在监狱服刑。2015年5月,为争取阅卷,黄志强等人的家属及代理申诉的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口静坐喊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北青报记者 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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