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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年将投88亿治理北运河流域】

(2012-07-28 1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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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昨日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市水务局局长程静介绍,针对北运河河流抵御极端暴雨的能力有待提高,北京将投资142亿元用于治水,未来3年投入防洪等水系治理的资金总量达到88亿元。防洪体系建设是整治北运河的重点。程静介绍,辛堡闸改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成后将提高温榆河防洪减灾能力,增加年调水能力3000立方。石景山人民渠首钢段、五里坨隆恩寺沟、顺义方氏渠等3条河道生态治理即将启动,增强河道防洪能力。

  不过程静也坦言,防洪减灾体系中,目前河流抵御极端暴雨的能力还需提高。他称,将以中小河道治理、生态水网和雨洪利用工程建设为突破,加快消除城市重点区域积水问题,基本实现河道排水达标,推动中小河道设施体系构建。北运河流域水系未来综合治理的一大亮点是与重点区域发展相结合。程静就此介绍说,通州新城、昌平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顺义新国展、亦庄经济开发区、海淀北部新区等重点区域规划过程中,将统筹考虑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雨洪利用等内容,结合城市市政建设,完善专项规划。

  程静还提到,将以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为重点,加快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速度,提升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确保到2015年完成规划确定的内容。

  此外,北运河将在监督考核方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从今年起,每年年底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示,对考核达标的区县和部门给予奖励。

  ■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内存

  防洪标准应纳入河湖治理规划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昨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条例指出,防洪标准及除涝排水应纳入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各级政府应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其中有堤防的河流(含湖泊)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岸边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根据设计洪水位或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防洪的建筑物,禁止围堤阻水等;挖鱼塘、立线杆、设停车场等须经报批。新、改、扩建河湖工程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在陡岸、直墙等危险地段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条例规定,河湖管理机构应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管理机构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抵达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条例还提到,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的,须先报批并保证河湖工程、行洪、河湖生态环境、水体、水质安全。此外,有关部门应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此外,有关部门应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未禁止游泳滑冰的区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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