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将投88亿治理北运河流域】
(2012-07-28 1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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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市水务局局长程静介绍,针对北运河河流抵御极端暴雨的能力有待提高,北京将投资142亿元用于治水,未来3年投入防洪等水系治理的资金总量达到88亿元。防洪体系建设是整治北运河的重点。程静介绍,辛堡闸改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成后将提高温榆河防洪减灾能力,增加年调水能力3000立方。石景山人民渠首钢段、五里坨隆恩寺沟、顺义方氏渠等3条河道生态治理即将启动,增强河道防洪能力。
不过程静也坦言,防洪减灾体系中,目前河流抵御极端暴雨的能力还需提高。他称,将以中小河道治理、生态水网和雨洪利用工程建设为突破,加快消除城市重点区域积水问题,基本实现河道排水达标,推动中小河道设施体系构建。北运河流域水系未来综合治理的一大亮点是与重点区域发展相结合。程静就此介绍说,通州新城、昌平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顺义新国展、亦庄经济开发区、海淀北部新区等重点区域规划过程中,将统筹考虑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雨洪利用等内容,结合城市市政建设,完善专项规划。
程静还提到,将以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为重点,加快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速度,提升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确保到2015年完成规划确定的内容。
此外,北运河将在监督考核方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从今年起,每年年底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示,对考核达标的区县和部门给予奖励。
■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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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标准应纳入河湖治理规划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昨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条例指出,防洪标准及除涝排水应纳入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各级政府应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其中有堤防的河流(含湖泊)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岸边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根据设计洪水位或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防洪的建筑物,禁止围堤阻水等;挖鱼塘、立线杆、设停车场等须经报批。新、改、扩建河湖工程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在陡岸、直墙等危险地段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条例规定,河湖管理机构应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管理机构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抵达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条例还提到,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的,须先报批并保证河湖工程、行洪、河湖生态环境、水体、水质安全。此外,有关部门应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此外,有关部门应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未禁止游泳滑冰的区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