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子再诉漓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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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出版社,一个曾和东子有着10多年友好合作关系的出版机构,一个曾让东子心怀感恩的出版社,今天却被我无奈地再次推上了被告席。
2009年8月,东子与漓江社签订了《好爸爸胜过好老师》的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第十四条明确约定,出版社支付作者的版税为:图书定价×版税率×销售数;稿酬每半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合同期满或解约45天内,出版社向作者结清所有应付版税。
2013年初,因拖欠稿费一年之久,催要不给,发送《律师函》百般狡辩,无奈东子于当年4月24日将其诉至法院。在开庭前两日,该社委派一个副总编来长和谈,在稿费如数支付后,东子即行撤诉。
好了伤疤忘了疼。
时隔两年,漓江出版社重蹈覆辙!
按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2014年8月合同到期后,本应在当年10月底之前结清所应支付的版税,可到2015年9月该社仍不予清算稿酬。东子与其协商给付稿酬之事,他们推之又推,并于2015年9月17日,通过QQ和微信留言告知(均有截图为证),由于回款数量有限,不能支付,并且无耻的称“作者不要指望每本书都收到版税”。
双方签订的出版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根据出版合同,回款与稿酬支付没有必然联系。而该社2015年9月15日提供的《对账单》销售数据,也显示未支付稿酬的图书已经销售,可仍恶意拖欠耍赖不给。
有鉴于此,今日东子将其诉至法院,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东子的诉讼请求。
丢掉了“诚信”的漓江出版社还能走多远?
这样“坑”作者,还会有人给你们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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