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的驾照我的车

(2014-03-17 15:25:51)
分类: 人生杂说

    在交警队“沉睡”了20天的驾照,今天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

    这本由长春市交通警察支队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照),是9年前的那个春天属于我的。

相对而言,有些事情媒体人总是先人一步,学车考驾照亦是如此。据我了解,一线城市的媒体人是在1996-1998年进入学车高峰期,二线城市则是2000-2002年间。期间东子在一、二线城市的报社和电台都工作过,同仁兄弟忙着考驾照时,我却赶赴各地演讲。单位领导也曾问我想不想学,而且作为“明星记者”和“知名主持人”,我可以享受免费的待遇,但我还是谢绝了领导的好意,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忙,而是没兴趣。

为啥考驾照?这似乎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当然是为了开车。可我从小到大对开车都没兴致,况且当时我又买不起车。所以,这样的好事被我推掉了。

几年后,有车的朋友日见增多。随着时代的发展,感觉以车代步不再是久远的事,东子有车也是迟早的事,于是我走进了吉林省森林警察驾校。经过两个月的认真学习和练习,我通过了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次年春,这个小黑本本(机动车驾驶证)便到了我手。

小黑本被束之高阁两载后的2007年,我拥有了第一辆属于自己的小汽车这辆手动挡的“自由舰”在陪伴我3年后,被自动挡的“奔腾”所取代。七年间,从手动挡到自动挡,从自由舰到奔腾,山区、旷野、戈壁、沼泽、草原,冰雪路、泥泞路、凸凹路……一路驰骋十万余公里。狂野的奔腾,练就了我娴熟的车技,可以很自信地说,大多数专业驾驶员的车技也远不如我。

可车技好不等于不违法(道路交通法),不然也就没有驾照被扣这一说了。

2014226日,我驾车行至长春市亚泰大街与黑水路交汇处时,由于错误掉头,被“警察叔叔”拦下,在开具罚单时,对方告知:“你已计满12分,要暂扣驾驶证,接受培训学习后,到交警队领取。”随后,给我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当亲友得知我因计满12分驾照被扣后,都建议我找找人。这就是“中国式”的潜规则遇到什么事,不是直面解决而是要通过非法的渠道“摆平”。这不符合东子的一贯作风,我向来都认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便有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很没人性,如果我们无力去改变,也只能接受它。

次日,我来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万没想到等待处罚的人挤满了大厅、走廊和室内,简直比医院看病的场面还火爆。等了一上午我都没排上,经向内部人士咨询,得知下午4点以后人会少些。遂第二天下午4时,当我再次赶到交警队,工作人员告诉我到驾驶员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学习。

34日,我来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驾驶员培训中心),接受为期一周的强制培训学习。

由于驾照被扣,不得驾车,我只能每天打车去学习。有时家门口不好打车,我只好挤上公交车坐几站后才能换乘出租。而且学习是全天制,午休的2小时根本来不及回家午睡,我就只好浪迹街头……

虽然这一周的强制学习,令我遭受很多经济损失,但仍获益良多。

第一,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交通法规;第二,对于我这样平时几天都不下楼的宅男来说,这是难得的放风机会;第三,平时开车上路,总是匆匆而过,无暇欣赏自己生活的这座城市,打车和坐公交给了我尽享都市美景的机会;第四,每日中午我可以尽享各种餐食,还可以到网吧冲浪、宾馆小憩、街上闲逛,如此接地气的生活实也难得;第五,短短的学习过程中,还结识了几位朋友;第六,作为职业作家,这几天的“煎熬”是不错的生活体验……

最重要的是,它让我知道违法的代价。

说到这,您可能要问,东子究竟是怎么被记12分的呢?

    一些不是很熟悉我的人,听说我因满分而被扣了驾照,第一句话就是“喝了吧?”“NONO,哥哥我滴酒不沾。”我告诉对方。“那是?”“超速!”

从交警队调出的记录知晓,在226日以前,我有几个超速,刚好计满12分。其中之一是2013年“五一”我带孩子去集安游玩时的两个超速。记录显示:该路段限速50公里,而我当时跑了70公里。这和2012年暑假去内蒙古科尔沁游玩那次如出一辙。

我是一个“做事有原则、做人有底线”的人。违法的事从来不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所做之事一定不违反法律、不违背道德、不给他人带来损害。”所以,我的所有违法违规行为,都不会是主观故意。当然,也包括我的超速行驶在内。

在高速公路上,限速120公里的,我会控制在115-118之间;限速100公里的,我的车速在95-98之间。因为高速上的标识标牌都非常醒目,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我从来没有超速过。而国道和省道则不同,很多路边的标识不够醒目,这时我只能根据路面的状况,凭感觉小心行驶。即便如此,超速罚单还是不期而至。

我喜欢自驾游,东三省和内蒙古东北部几近走遍。我不喜欢走高速,爱跑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因为可以随时停车,观赏路边风景,是很亲近大自然的接地气出行。每次出行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可这样的幸福很快就被罚单冲走了。

至今我还清楚的记得,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交警队给我寄来的摄录图片:光洁、平整、宽阔的路面上,我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那条路上,而罚单称此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在中国,这样的路面,这样的限速有很多由于交通法规不合理,加之路边标识不醒目,外地过往车辆经此路段大都得超速,由此交警队爆满也就不足为奇了。

2008年暑假,我利用20天时间纵横东三省,驰骋4000公里,如果按现在的限速处罚标准,这一次出行,我至少要被记360分,罚款数万元,驾照被吊销N多次。

这说明了什么?法规不合理!

《道路交通法》的出台,初衷是好的,但是有些条款极不合理。

法规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此规定,如果限速120公里行车超过180公里和限速40公里行车超过60公里的,都将接受此处罚。同样的超速,前者和后者差别很大,前者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必将车毁人亡,而后者则没有那么严重,可却要接受同样的处罚,这合理吗?

关于闯红灯东子也有自己的一些看法,现在的交通法规是闯红灯一次记6分。认为如果是故意闯红灯,应该记12分或直接吊销其驾照,如果不是故意则应减轻处罚,比如计2分或3分。东子也曾有过一次闯红灯的记录,是大车在前,我紧跟其后,我看到时是绿灯,由于被大车挡着,变灯时根本无从看到,遂闯了红灯,而摄录是完全可以看清我当时是否是故意闯红灯的,但依然以此论处。其实,故意闯红灯的人毕竟是少数,不能因为少数人作恶,而连累非主观故意者。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法,现在中国的很多国道和省道都限速在70公里以下,以我的老家吉林省扶余县到松原市的S302为例,这是平原地区最好的路面:宽阔、平整、笔直。两地相距不到一百公里,以往我都是跑110公里/小时,基本上是一小时车程。现在限速70公里/小时。

什么概念呢?为了不超速,像东子这样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只能跑65公里/小时,而由于车辆多、速度慢,致使很多路段车流不畅,只能跑4030公里/小时,这样全程平均时速只有55公里/小时,这段百公里的路要耗时2小时才能走完,等于浪费了一半的生命。

前段时间我通过这段路时,80%以上的车辆如我一样缓慢“爬行”。期间,只有少数小号车、连号车、警用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小号车自然是官老爷的,在中国,官爷历来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连号豪车那是富翁们的坐骑,在有钱可以摆平一起的国度里,土豪们如鱼得水;警用车无论是公事私事,历来都畅谈无阻,因为规定是给百姓定的,而他们不在百姓之列。特别要提的是,这期间依然有一定数量看似和百姓差不多的车辆悠然狂奔,这些人除却遮挡车牌的,据说用的都是假牌子。

现在的小型机动车最高设计时速都在200公里以上,200公里时速的汽车跑在100公里的路面限速50公里,这都TMD什么混蛋逻辑。东子不解:是车速设计高了?路修的好了?还是制定法规的人脑残了?

道路交通,安全肯定是第一位的,但是安全不是最终目的,畅通才是根本。这样的限速又哪来的畅通呢?而没有畅通何来的社会发展和人们的幸福生活?

东子此番的驾照被扣,是因为标识不明显而导致的超速,完全是无意行为,这样的行为没有任何主观故意,它与不挂车牌、遮挡号牌(因为不合理的限速,我对这两种情况有些同情了,似有无奈之举)、开报废车、改装车、酒后特别是醉酒驾车,这样的故意而为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不应等同而论。这些主观故意的恶行,应该加重些处罚。比如饮酒和醉酒驾车,如果将处罚改为“饮酒驾车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再考取)、醉酒驾车一律判处死刑。”那哪人还敢饮酒或醉酒驾车呢?

今天,我又可以“奔腾”了,可我能畅快地“奔腾”吗?又能“奔腾”多久呢?

我不知道。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