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分红原理而言,监管层强制上市公司分红不免会有“越位”嫌疑,但是,针对A股特色,这却也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做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今经济发展处于L型的阶段,强调分红回报股东更是一个时机不错的选择。
过去几十年,经济一直处于爬坡阶段,因而,许多公司的投资饥渴症长期存在。而这里一方面暴露的是人性的贪婪,即只要能从市场要到钱,上市公司就会毫不客气地再融资,不少市场宣传甚至还将公司的上市当作构筑了一个“融资平台”。对公司管理层来说,只要手中有钱,就有迅速发展壮大的可能,至于股权究竟值不值钱,投资风险究竟大还是不大,股本扩张之后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如何,高管们似乎不想去仔细思考。外延式发展正是过去很多公司的发展路径,而这个过程中究竟有多少公司以价值毁灭的方式搞到最后近乎“倾家荡产”经营难以为继?笔者没做研究,但典型例子还是不少的。这么多年来,A股的重组之后再重组、稍不注意名字就变得让人陌生的现象也能说明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暴露的则是监管上出现较大的漏洞。尽管后来对再融资有过各种各样的新规,但总体上门槛越来越低,而对于回报的要求有强调但并未同步提升。至于募资使用效果如何,监管力度较弱,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缺位”。
经济爬坡阶段许多公司的投资效率尚且如此,在L型阶段,如果公司管理层心态不变,仍持“重融资、轻回报”理念,只在乎融资到手,不重视能不能给出资者回报的问题,甚至认为融资得来的钱可以“千金散尽还复来”,从而忽视投资风险,那么投资者期盼中的回报,可能永远将停留在期盼中。因而,强调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有可能的话补上对再融资的效果进行追踪和问责的短板,以扭转目前这种募资者随心所欲、出资者或许只能用脚投票的不对等的投融资机制,倒也是个防患于未然的好时机,且能逐步树立公司管理层将回报股东放在第一位的“服务”意识。
当然,分红以什么方式进行,是不是高送转就一无是处,需要另说。因为说到底,公司长期良好的经营才是最为重要的,没有这个作为基础,回报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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