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为避股息税长期持股?
(2013-12-17 16: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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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投资的制度保证,本栏已有所探讨。首要的是上市公司的诚信经营以及回报股东的意识。对不少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我们往多么坏的方向去想象,也许都不过分。远的不说,创业板至今仍在上演的兑现大戏,就足以证明,而这一点在新的发行制度上,似乎看不到有“堵漏”的迹象,这意味着未来的公司上市,发行人一夜暴富、时间一到兑现走人,让其“心爱”的公司在二级市场自生自灭的案例仍将呈几何级叠加。对于提倡上市公司分红回报股东,监管层有段时间非常热情,无奈那似乎是人家企业自个儿的事情,强制分红也因此受到市场专家的抨击。于是,监管层退而求其次,鼓励有能力的上市公司分红,甚至不惜用再融资的“优惠政策”引导上市公司给予股东以回报,这就是本栏曾经抨击过的“坏政策”——本应该属于公司义务的分红,竟兑变成了公司的一种权利,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就是弄点小钱分一分,然后画个大饼圈大钱。“圈钱市”也就陷在恶性循环之中无法自拔……
一直以来,公司和投资者的关系,像足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公司热衷于圈钱搞项目,满足管理者的“投资饥渴症”;投资者则热衷于在二级市场寻找题材炒作差价,以显示自己的聪明和财运。这看起来似乎是各得其所。对公司来说,上市目的不过就是构筑一个融资平台;对投资者来说,即使最初确实看好公司前景,最终也只能无奈地选择了阶段性参与市场炒作,搞一搞击鼓传花的游戏。而分红,反而因征税和“股价除权”,一旦股价无法“填权”则变成了实质性损失而不被待见。这一点也曾获得监管层的重视,今年初出现了改变,以持股时间长短决定红利税率,对提倡投资者长期持股用意明显,然而,为了一点点的税收优惠,谁甘冒股价跌跌不休的风险?更何况收到一点点红利,可能还要吐出更多的银子被公司再融资……这其实仍是一次不彻底的变革,并没有解决分红制度的实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