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湾的代表字选出了「假」字,能构得着麦克风的意见领袖们,纷纷各自解读,听者则频频点头。因为这个题目真的太好发挥了,可以从胖达人的假面包、大统的假油,一直谈到每日一爆化学添加的假食品。台湾民众被这些假食品,吓得都不知道该吃什么了。
然而,这些依照媒体骇人的报导,吃了显然不死也会去半条命的假食品,经过司法调查,却多以诈欺起诉。添加物经政府部门检验后,也宣称多数属合法且在容许值内。那些所谓的黑心商人,只不过是夸大自己产品的纯度,广告不实罢了。但消费者一听就不依了,痛骂政府包庇奸商,明明报上的学者专家都说,这些假食品吃多了会伤身体,却以标示不实的轻罪轻轻放下,这不是拿民众的身体开玩笑吗?
媒体没告诉民众的是,要吃多少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消费者在信息不完整,以及「混」入伪科学的新闻之中(依媒体夸大的用词,应该算假新闻),自然是人心惶惶,闻假色变了。事实却是,连白开水喝太多,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可是,媒体却打着民众有知的权力,即使报错,也从不更正。专业一点的媒体,还想着把政府单位疲于奔命的澄清稿照念一遍照登一则,就已经觉得够对得起阅听大众了。而民众也因为先看到媒体的先说先赢,早就先入为主的听不进后来的专业解说。
黑心商人为了牟高利,不惜广告不实;媒体为了牟高阅听率,不惜报导不实。标示不实与报导不实,同样是假,一个吃多了会伤身,一个看多了会真假难辨,半斤八两。但后者却俨然以正义的第四权自居,难道不应该自省,自己对得起相信他们的阅听大众吗?
一篇牛奶骇人的报导,道尽媒体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故意。显然目的为的是骇人,不是为了报导事实。而现今台湾不求甚解,逻辑错乱的肤浅氛围,也助长了炒短线、不严谨的媒体环境。或许媒体界会认为,就算是报导中有真有假,但能让政府商家与阅听大众注意到食安问题,报导失真也瑕不掩瑜。但还是难逃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双重标准之嫌。
真相虽然有很多面向,但事实却只有一个。明知是假,却故意误导民众,不管是商家还是媒体,犯的错都是一样的。在指责商家做假之余,媒体是否该扪心自问,在报导事件时,是否存有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