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有个60多岁的老太太,从去年上秋开始,就在小区大门外卖爆米花。我也不认识她,只是在进出小区时,买过几次她的爆米花。她崩的爆米花,有奶油和巧克力两种,我都是要巧克力的。时间长了,我就吃腻了,所以就不常买了。可是她却记住我了,每当我路过她跟前时,她就够着够着的喊我,让我买爆米花,就差没把我拽住了。有一天傍晚,她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蔬菜,跟爆米花一起卖。她见我回来了,就硬是装了一袋四个大红萝卜让我买,我推脱说吃不了,也不爱吃,才解脱出来。从此我再见到她就避之不及,或绕开走,或视而不见。
隔了一冬,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天气渐暖,她又出来卖爆米花了。昨天傍晚我回小区,就到她那买一袋巧克力爆米花。她见到我这个回头客,就又开始“叙旧”了,说我以前总买她的爆米花,后来就总躲着她走了。我说,不是不买,是我妻子买了。她一边与一个老熟人唠嗑,一边把锅里的奶油爆米花崩完,还要答对另一个买爆米花的女子,手忙脚乱的,但忙得不亦说乎。那个唠嗑的熟人也是跟她同龄的老太太,一边唠嗑一边帮她点小忙。当奶油爆米花出锅后,她就开始给我崩巧克力的了。三、四分钟后,那个老太太提醒她别烘过劲了,她一边答应着,一边忙活着什么,嘴里也一直没闲着。当巧克力爆米花出锅后,那个也等着买爆米花的女的,说闻着糊味了,是不是整糊了?她见状也不等了,便买了一袋已经崩好的奶油爆米花进院了。老太把有些焦糊的巧克力爆米花装进袋里,还尝了两粒,我也跟着尝了尝,感觉有些微糊,算是有点“过火”了吧。本来巧克力经过爆烤就有些胡巴味,再加上“过火”了,就糊上加糊了吧。在我正考虑这锅爆米花该不该要时,老太说话了:“这袋我拿回家给孩子们吃吧,我再给你崩一锅。”她孩子我见过,去年帮她崩过爆米花,三十多、四十不到,跟我女儿差不多大。我想,既然你孩子能吃,我也就能吃。于是我说:“我就要这袋了。”
回到家,妻子见到爆米花,立即品尝两粒,然后大失所望的说“这爆米花糊巴了,不能吃了。”我说:“对付吃吧。”妻子没说啥,也没再吃。我把“健康”的吃了,“轻伤”的也对付吃了,只把“重伤”的给挑出来扔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