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今年10月1号起正式施行。今天上午,市公安局联合江苏油田、扬州中燃等部门在时代广场南大门举行了相关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扬州野蛮施工破坏煤气管道事件为何屡禁不止,新出台的《保护法》又将推出哪些措施对其进行制约呢?来听记者祁元元的报道:
(出录音):1110-公安-祁元元
1996年大年三十的晚上,扬州曾经发生一起煤气爆炸事故,当场造成19人死亡。一份权威资料表明:在煤气管道上乱搭乱建、在煤气管道附近进行违章施工是造成218事故的重要因素,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有些人似乎忘了那场惨痛教训,安全意识有所放松。
扬州中燃客服部客服热线主管罗雪介绍说,仅野蛮施工破坏管道煤气事件平均每个月就有两起,就在最近市区京华城附近就发生了一起重大煤气泄漏事件:
"有施工单位野蛮施工把我们的单位管道给挖破了,那次天然气泄漏比较严重,天然气喷了有两层楼那么高,所以那次我们紧急出动,把所有的车辆周围围起来,不让人过来,消防车过去喷水,防止出现意外,连夜施工把管道抢修好了。"(止)
野蛮施工破坏煤气管道为何屡禁不止?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孙建国表示,在《保护法》颁布之前,一直在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两者的法律力度大相径庭:
"以前有法律制约,但是制约的力度不够大,现在有了保护法之后,我们可以全方位对管道进行保护,更安全、更有效、更有力度,它的优势就是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管道保护的主体,以前有人管,但是比较多头。"
(止)
新颁布的《保护法》明确规定,对于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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